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29日以微信、书面方式送达至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车安平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其中阳永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程序以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出具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2024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按要求进行了及时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可转换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可转换债券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使用可转换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