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091 公司简称:上海谊众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生产经营构成实质性影响的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风险因素”的相关内容。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周劲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芷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
芷源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无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关于公司未来经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审慎决策。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9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3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9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6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5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58
备查文件目录 | 经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公司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
经法人代表签字并盖章的半年报全文 |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对本次半年报的书面确认意见 | |
其他关于本报告披露相关的全部文件原件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上海谊众 | 指 |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紫杉醇胶束 | 指 | 指公司核心产品: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 |
紫杉醇 | 指 | 紫杉醇是一种从红豆杉树叶和树枝中提取、分离后得到的具有紫杉烯环的二萜类化合物,作为抗微管剂的细胞毒类抗肿瘤药物,广泛应用于乳腺癌、卵巢癌、非小细胞肺癌及胃癌等恶性肿瘤的治疗。 |
普通紫杉醇注射液 | 指 | 首个获批上市的紫杉醇制剂(包括后续仿制药),采用聚氧乙烯蓖麻油和无水乙醇作为增溶剂的紫杉醇制剂。 |
紫杉醇脂质体 | 指 | 一种紫杉醇新剂型药物,将卵磷脂、胆固醇制备成脂质体,将紫杉醇包裹在脂质体的疏水内核中。 |
白蛋白紫杉醇 | 指 | 一种新剂型紫杉醇药物,以人血白蛋白作为药物载体与稳定剂的新型白蛋白紫杉醇冻干剂。 |
顺铂 | 指 | 一种金属铂类络合物,属周期非特异性抗肿瘤药,具有细胞毒性,可抑制癌细胞的DNA复制过程,并损伤其细胞膜上结构,具有抗癌谱广、对厌氧细胞有效的特点,临床上用于多种癌症的治疗。 |
卡铂 | 指 | 为周期非特异性抗肿瘤药,具有与顺铂同样的生化特性,主要引起DNA链间交叉联结合而影响其合成以抑制癌细胞,临床上用于多种癌症的治疗。 |
非小细胞肺癌/NSCLC | 指 | NSCLC是除小细胞肺癌(SCLC)之外的其余上皮性肺癌。最常见的NSCLC为鳞状细胞癌、大细胞癌和腺癌,但也有其他发病率较低的类型,所有类型都可以发生少见的种组织学变异。非小细胞肺癌约占所有肺癌的85%,约65%的患者发现时已处于中晚期,5年生存率很低。 |
小细胞肺癌/SCLC | 指 | 肺癌的基本类型之一,属于未分化癌;此类疾病的病理类型包括:燕麦细胞型、中间细胞型和复合燕麦细胞型。小细胞肺癌的特点是肿瘤细胞增长速度较快,常伴有内分泌异常或类癌综合征。 |
原研药 | 指 | 是指在全球市场率先上市的,拥有或曾经拥有相关专利、或获得了专利授权的原创性药品。 |
仿制药 | 指 | 是指与被仿制药具有相同的活性成分、剂型、给药途径和治疗作用的药品。 |
GMP | 指 |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的缩写,《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
PD-1 | 指 | Programmed cell death protein-1,程序性细胞死亡蛋白-1,活化T淋巴细胞表面受体,一种重要的免疫抑制分子,为肿瘤治疗药物的靶点。 |
PD-L1 | 指 | Programmed cell death 1 ligand 1,细胞程序性死亡-配体1,也称为表面抗原分化簇274(cluster of differentiation 274,CD274)或 B7同源体(B7 homolog 1,B7-H1),是人类体内的一种蛋白质,由CD274基因编码。 |
化学药、化药 | 指 | 是指具有明确元素组成和化学结构的化合物,一般分为无机药物、合成有机药物、天然有机药物。 |
靶向药 | 指 | 被赋予了靶向(Targeting)能力的药物或其制剂。其目的是使药物或其载体能瞄准特定的病变部位,并在目标部位蓄积或释放有效成分。 |
临床试验 | 指 | 以药品上市注册为目的,为确定药物安全性与有效性在人体开展 |
的药物研究。 | ||
Ⅰ期临床试验 | 指 | 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评价试验,其目的是观察人体对药物的耐受程度和药代动力学,为制定给药方案提供依据。 |
Ⅱ期临床试验 | 指 | 治疗作用初步评价阶段,其目的是初步评价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也包括为Ⅲ期临床试验研究设计和给药剂量方案的确定提供依据,可以根据具体的研究目的,采用多种形式,包括随机盲法对照临床试验。 |
Ⅲ期临床试验 | 指 | 治疗作用确证阶段。其目的是进一步验证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评价利益与风险关系,最终为药品上市许可申请的审查提供充分的依据,一般为具有足够样本量的随机盲法对照试验。 |
药品批准文号 | 指 | 国家药监局批准某药品生产企业能够生产某品种药物而颁发的法定文件中列示的批准文号。 |
药品注册批件 | 指 | 国家药监局批准某药品生产企业生产某品种药物而颁发的法定文件。 |
一线药物/治疗方案 | 指 | 基于循证医学证据由专业的学会制定的规范治疗首选的药物、路径和方案。 |
PK,药代动力学 | 指 | Pharmacokinetics,药物代谢动力学,或药代动力学,主要研究药物在机体内的吸收、分布、代谢及排泄的过程。 |
MTD | 指 | Maximal Tolerable Dose,最大耐受剂量 |
DLT | 指 | Dose Limited Toxicity剂量限制性毒性 |
OS,总生存期 | 指 | Overall Survival,总生存期,是指从随机化分组开始至因任何原因引起死亡所经历的时间,该指标是肿瘤临床试验中最佳的疗效终点。 |
mOS,中位总生存期 | 指 | median Overall Survival,中位总生存期,指符合特定研究目标分组的整组病人OS的中位数。 |
PFS,无进展生存期 | 指 | Progression Free Survival,无进展生存期,指从随机分组开始到首次记录到的肿瘤进展或任意原因引起死亡(如果受试者在疾病进展前死亡)所经历的时间。与总生存期相比,增加了“疾病进展”这一观察指标,而“疾病进展”往往早于死亡,所以PFS常常短于OS,却也能在OS之前被评价,因而随访时间短一些。 |
mPFS,中位无进展生存期 | 指 | median Progress Free Survival,中位无进展生存期,指从随机分组开始到首次记录到的肿瘤进展或任意原因引起死亡(如果受试者在疾病进展前死亡)所经历的时间的中位数。 |
ORR,客观缓解率 | 指 | Objective Response Rate,客观缓解率,可评估肿瘤体积缩小达到预先规定值并能维持最低时限要求的患者比例,包含完全缓解(CR)和部分缓解(PR)的病例。ORR是一种直接衡量药物抗肿瘤活性的指标,常作为肿瘤新药生存期替代终点在单臂试验中采用。ORR不包括疾病稳定(SD)的病例。 |
国家药监局、NMPA、CFDA | 指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设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3年更名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2018年,国务院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不再保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考虑到药品监管的特殊性,单独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 |
CSCO | 指 | 中国肿瘤临床学会 |
A股 | 指 | 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之普通股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 |
《公司章程》 | 指 |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
《上市审核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
上海凯宝 | 指 |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谊兴 | 指 | 上海谊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上海杉元 | 指 | 上海杉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上海贤昱 | 指 | 上海贤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上海宜羡 | 指 | 上海宜羡健康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
保荐人、保荐机构 | 指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律师 | 指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会计师、审计机构 | 指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上海谊众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hanghai Yizhong Pharmaceutical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SHANGHAI YIZHONG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周劲松 |
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奉贤区仁齐路79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未曾变更 |
公司办公地址 | 上海市奉贤区仁齐路79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01401 |
公司网址 | www.yizhongpharma.com |
电子信箱 | info@yizhongpharma.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方舟 | 周若文 |
联系地址 | 上海市奉贤区仁齐路79号 | 上海市奉贤区仁齐路79号 |
电话 | +86-21-37190005 | +86-21-37190005 |
传真 | +86-21-37190005-8037 | +86-21-37190005-8037 |
电子信箱 | info@yizhongpharma.com | info@yizhongpharma.com |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证券日报》(www.zqrb.com)《证券时报》(www.stcn.com)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上海谊众 | 688091 | 不适用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泉北路429号泰康保险大厦25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付后升、李悦、汤节节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朱玉华、顾兆廷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1年9月9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121,921,849.65 | 200,430,199.68 | -39.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4,508,920.16 | 104,109,633.37 | -66.8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3,162,148.04 | 89,277,160.37 | -62.8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76,795.66 | 55,854,176.72 | -91.45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460,065,520.37 | 1,464,836,602.87 | -0.33 |
总资产 | 1,535,584,660.88 | 1,573,359,475.20 | -2.40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7 | 0.66 | -74.2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7 | 0.66 | -74.2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6 | 0.56 | -71.4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34 | 7.59 | 减少5.2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25 | 6.51 | 减少4.26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2.57 | 4.48 | 增加8.09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下降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核心客户(医院)受政策影响,自费药房关停,核心产品紫杉醇胶束无法进行医院准入,对该产品的实际销售产生了较大影响,产品销量较去年同期下降;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的原因为:产品销量下降致销售收入减少,同时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以及营销网络建设投入增加致营业总成本增加所致。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的原因为:主要是研发投入、职工薪酬等经营性支出增加所致。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967,958.81 | 七、67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4,226,687.67 | 七、68,七、70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610,208.69 | 七、74,七、7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37,665.6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1,346,772.12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公司主要业务情况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致力于抗肿瘤创新药及相关产品的开发,拥有高分子材料、药物制剂、生物学等背景的高科技人才,具备独立自主的药品研发能力与完整的药品生产系统,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高科技制药企业。根据国家统计局修订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4754-2017)、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公司拥有独特的先进纳米颗粒药物递送系统(NDDS)研发平台,可针对临床应用中的经典药物研发专属性药用辅料,通过先进的靶向和纳米技术进行药物创新,大幅提升药物的精准性、有效性和安全性,赋予其新的临床价值和生命力。上海谊众在不断发展成长的过程中,始终坚持“创新是企业发展唯一战略”的理念,确立了“创新发展,健康众生”的企业使命,形成了“第一、唯一、安全、前进”的核心价值观,锻造了“做最好的自己”的员工精神品质。企业将一如既往秉承理念,肩负使命,坚持核心价值,以坚毅的精神品质迎接挑战,致力于开发新一代创新药,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可负担的优质药物,以满足亟待解决的治疗需求。
2、主要产品、服务情况
1)核心产品基本情况公司的核心产品“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紫晟
R
)”为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十三五”第一批立项项目。该产品于2021年10月被国家药监局作为2.2类(境内外均未上市的创新剂型)创新药批准上市,联合铂类用于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阴性、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的一线治疗,该产品的成功上市填补了国内外胶束制剂领域的空白。
除针对NSCLC的治疗外,紫杉醇胶束在实际的临床实践中也广泛应用于食管癌、胃癌、鼻咽癌、胰腺癌、乳腺癌、妇科肿瘤等其他各类癌种的治疗。
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紫晟
R)产品图
紫杉醇是一种从红豆杉树叶和树枝中提取、分离后得到的具有紫杉烯环的二萜类化合物,作为抗微管剂的细胞毒类的抗肿瘤药物,是抗肿瘤植物药中市场规模最大的品种,是治疗肿瘤疾病化疗的基石性药物,临床上可单独使用、与靶向或免疫药物联合使用、也可作为辅助或新辅助化疗使用,广泛应用于肺癌、乳腺癌、胃癌、卵巢癌等癌种。
紫杉醇抗肿瘤作用机理图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是继普通紫杉醇注射液、紫杉醇脂质体、紫杉醇白蛋白之后的全新紫杉醇剂型,公司通过独特的高分子合成技术,独创性地研发了与天然紫杉醇药物活性成分精准匹配的、具有极窄分布系数的药用辅料,并利用先进纳米技术形成的独家紫杉醇创新剂型(粒径:
约18-20nm)。针对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临床研究及临床实践表明,该产品相较于其他的紫杉醇剂型,无论在疗效或安全性上均具有显著的临床优势。2)核心产品的优势与先进性
①紫杉醇剂型的创新
自1992年普通紫杉醇注射液上市以来的30余年,紫杉醇剂型经历了数次升级与更新。目前,国内已上市的紫杉醇制剂主要有四种,分别是普通紫杉醇注射液、注射用紫杉醇脂质体、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及公司生产的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紫晟
R)。普通紫杉醇注射液是以聚氧乙烯蓖麻油-无水乙醇作为增溶剂的首个紫杉醇剂型,首次解决了紫杉醇的难溶性问题并开始在临床上广泛应用。2003年,以卵磷脂、胆固醇作为增溶剂的紫杉醇脂质体在国内上市,与普通紫杉醇注射液类似,仅解决了紫杉醇的难溶性问题,剂量并未明显提升,用药前仍需抗过敏预处理,疗效也与普通紫杉醇注射液相当。2005年,白蛋白紫杉醇上市,相较于普通紫杉醇注射液和紫杉醇脂质体,白蛋白紫杉醇输注前无需抗过敏预处理,临床使用剂量上升,疗效得到提高。2021年10月,公司的核心产品“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被国家药监局作为2.2类(境内外均未上市的创新剂型)创新药批准上市,联合铂类用于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阴性、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的一线治疗。作为全新一代的紫杉醇创新剂型,紫杉醇胶束的安全性、有效性均明显提高。现有证据显示,该产品在NSCLC的一线治疗上无论疗效及安全性均具有独特的优势和先进性。
聚合物胶束具有典型的核壳结构,亲水端向外,疏水端向内。内核由疏水性的聚合物形成,可增加难溶性药物紫杉醇的溶解度,并实现药物的缓慢释放。亲水性的外壳是由柔性束缚的聚合物链组成,具有优异的生物相容性。而肿瘤组织内皮细胞间隙较大,缺少血管壁平滑肌层,血管
紧张素受体功能缺失,且缺少淋巴管,致使淋巴液回流受阻。因此,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18-20nm的纳米粒径范围可以使其方便地穿过血管壁在肿瘤组织中富集,且不被淋巴液回流带走,从而能长久存在于肿瘤组织中,该产品的粒径范围使其具有良好的高渗透长滞留效应,具备肿瘤组织的靶向性。
聚合物胶束的结构与特性
②优异的疗效
紫杉醇胶束针对18例晚期多线复治实体瘤患者的Ⅰ期临床研究显示,该产品获得 390mg/㎡的最大耐受剂量(MTD)和435mg/㎡的限制性毒性剂量(DLT),是迄今紫杉醇制剂公开数据中可知患者使用的最高剂量,显示出了优秀的临床耐受性。在剂量 175-435mg/㎡范围内,该产品药代动力学参数呈线性动力学特征,不同剂量组患者的消除半衰期(t1/2)平均值在16.6–19.8小时之间,为该产品在人体内良好的稳定性提供了保障。在18例接受紫杉醇胶束单药治疗的病人中,17例为非小细胞肺癌,6例部分缓解(PR,其中3例为此前使用过紫杉醇或其他紫杉烷类药物治疗进展的患者,1例使用过白蛋白紫杉醇),8例疾病稳定(SD),3例疾病进展(PD),有效率为35.29%; 1例为乳腺癌患者,用药后疾病稳定;总疾病控制率为83.30%,中位PFS值为5.53个月。这一结果近乎达到了晚期NSCLC一线含铂第3代双药联合化疗方案的效果。
紫杉醇胶束Ⅰ期临床爬坡试验结果
紫杉醇胶束一线治疗晚期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Ⅲ期临床试验结果显示,该产品较溶剂型紫杉醇的客观缓解率(ORR)显著提高(总体:52% vs 28%,p<0.0001;鳞癌:61% vs 39%,p=0.004;非鳞癌:45% vs 21%, p=0.0001.INV-Assessed,ITT set),是一线治疗晚期NSCLC临床Ⅲ期研究的紫杉醇制剂和其他化疗药公开数据可知的最高客观缓解率;由于临床试验的设计要求,患者最多可接受6个周期的治疗,在没有进行后续维持治疗的情况下,无进展生存期(PFS)显著延长(6.4 月 vs 5.3 月,p=0.0001);总生存期(OS)具有延长趋势。
③良好的安全性
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在临床使用剂量大幅提升的情况下具有相对更好的安全性,用药前无需进行任何抗过敏反应或止呕预处理,无需使用特殊输液装置,临床使用便捷。Ⅲ期临床试验结果显示,在“出现3级发热性(体温≥38.3℃)中性粒细胞降低和4级中性粒细胞降低时方可给予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治疗”的临床试验设定下,相较于溶剂型紫杉醇注射液,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的4级中性粒细胞降低发生率为28.67% vs 39.19%,p=0.0313,与治疗相关的严重不良事件的发生率为9.30% vs 18.20%,p=0.0090。
紫杉醇胶束的临床使用优势
3)紫杉醇胶束所获荣誉
公司生产的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为公司自主研发的紫杉醇创新剂型,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十三五”第一批立项项目,国家药监局作为 2.2类创新药(境内外均未上市),针对非小细胞肺癌一线治疗批准上市。围绕该产品研发,公司拥有3项发明专利,覆盖了药用辅料、剂型、工艺制备等剂型制备的核心关键技术。紫杉醇胶束研发过程中先后荣获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无偿资助项目、上海市科委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等多项荣誉,Ⅲ期临床研究成果论文《Comparing Nanoparticle Polymeric Micellar Paclitaxel and Solvent-basedPaclitaxel as First-line Treatment of Advanced Non-Small Cell Lung Cancer: An Open-label, Randomized, Multicenter, Phase Ⅲ Trial 》,发表于业界顶级期刊《Annals ofOncology》(IF:50.5)。
自该产品于2021年10月获批上市至本报告期末,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先后成功列入《中华医学会肺癌诊疗指南(2022版)》(Ⅰ类推荐证据)、《Ⅳ期原发性肺癌中国治疗指南(2023年版)》,以及《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非小细胞肺癌诊疗指南(2023)》(Ⅰ级推荐1A类证
据)。2023年5月,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成功列入《2022年度上海市生物医药“新优药械”产品目录》,进一步肯定了该产品优秀的临床价值与影响力。
紫杉醇胶束相关荣誉
时间 | 所获荣誉 |
2014年1月 |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企业培育项目》 |
2014年7月 |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 |
2014年7月 | 科技部科技型中心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
2015年1月 | 上海张江国家资助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重点项目》 |
2016年1月 | 《“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十三五”第一批项目》 |
2016年7月 |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 |
2019年9月 | Ⅲ期临床研究成果在2019年世界肺癌大会(WCLC)上进行主题发言 |
2020年10月 | Ⅲ期临床研究成果论文发表于业界顶级期刊《Annals of Oncology》(IF:50.5) |
2021年10月 | 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被国家药监局作为2.2类新药批准上市 |
2022年6月 | 紫杉醇胶束列入《中华医学会肺癌诊疗指南(2022版)》(Ⅰ类推荐证据) |
2023年1月 | 紫杉醇胶束列入《Ⅳ期原发性肺癌中国治疗指南(2023年版)》 |
2023年4月 | 紫杉醇胶束列入《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非小细胞肺癌诊疗指南(2023)》(Ⅰ级推荐1A类证据) |
2023年5月 | 紫杉醇胶束列入《2022年度上海市生物医药“新优药械”产品目录》 |
2023年5月 | 紫杉醇胶束联合PD-1与卡铂一线治疗晚期鳞状NSCLC的临床实践数据入选2023年美国临床肿瘤学会(ASCO)年会。 |
2024年5月 | 紫杉醇胶束联合PD-1一线治疗晚期食管鳞癌的Ⅱ期临床研究数据被收录在了2024年ASCO年会摘要。 |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上海谊众拥有一支高分子材料合成、药物制剂、分析的高素质研发团队,拥有符合 GMP 标准的先进生产设备、车间和检验仪器,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公司拥有独特的先进纳米颗粒药物递送系统(NDDS)研发平台,可针对临床应用中的经典药物研发专属性药用辅料,通过先
进的靶向和纳米技术进行药物创新,大幅提升药物的精准性、有效性和安全性,赋予其新的临床价值和生命力。
核心技术层面上,公司拥有 3 项发明专利,覆盖了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的药用辅料、剂型、工艺制备等关键技术,现阶段仍有约7年的专利保护期。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及相关研发人员团队稳定,未出现核心人员离职情况。公司研发实力稳定,具备持续开发新品的能力,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能力与核心技术的先进性未发生变化。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依照阶段性工作计划与安排,公司在研发上主要是针对紫杉醇胶束扩大适应症的Ⅲ期临床试验、探索性Ⅱ期临床试验的开展与推进。
1) 紫杉醇胶束临床试验工作进展
① 关于乳腺癌适应症的临床试验
截至报告期末,针对乳腺癌的临床试验已逐步在各研究中心正式启动,进行患者的筛选、评估、入组并开展用药。公司关注临床试验的实际进展情况,努力配合各研究中心的相关工作,与研究者进行及时、有效、充分的沟通,保障试验效率,力争早日完成该临床试验。
② 关于其他适应症的临床试验
截至报告期末,针对胰腺癌和食管鳞癌的Ⅱ期探索性临床研究均已完成,并计划于本年度向国家药监局提交针对胰腺癌
、食管鳞癌的扩大适应症Ⅲ临床试验申请。其中,紫杉醇胶束联合PD-1一线治疗晚期食管鳞癌的Ⅱ期临床研究数据被收录在了2024年ASCO年会摘要中。公司后续将根据发展的实际需要,持续有效推进紫杉醇胶束针对上述癌种扩大适应症研究工作的进度,尽快扩大紫杉醇胶束的注册适应症数量,造福广大患者。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0 | 0 | 5 | 3 |
实用新型专利 | 0 | 0 | 0 | 0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2 | 2 | 2 |
软件著作权 | 0 | 0 | 0 | 0 |
其他 | 0 | 0 | 0 | 0 |
合计 | 0 | 2 | 7 | 5 |
公司已于2024年7月向国家药监局提交了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针对胰腺癌的扩大适应症Ⅲ期临床试验申请。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15,330,381.18 | 8,985,090.56 | 70.62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 | / |
研发投入合计 | 15,330,381.18 | 8,985,090.56 | 70.62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2.57 | 4.48 | 增加8.09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 | /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研发投入较去年同期增幅为70.62%,主要系本报告期内扩大适应症Ⅲ期临床试验及相关管线产品临床前研究的顺利开展致研发投入增加。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YZ-LC-2021001 | 39,600,000.00 | 4,633,099.55 | 19,782,905.76 | Ⅲ期临床试验已启动,受试者入组中。 | 与目前市场上乳腺癌化疗方案具有显著统计学差异的临床价值。 | 抗肿瘤2.2类新药,系境内外均未上市的创新剂型。 | 市场应用前景广阔,可用于80%以上的乳腺癌患者。 |
2 | YZ-GX-2022001 | 12,700,000.00 | 687,902.01 | 5,959,108.89 | 已进入产品质量标准制定和中试阶段,积极准备临床前安全性评价工作。 | 获得临床试验批文 | 世界领先水平,独创性地提升聚合物胶束的靶向性和肿瘤治疗有效性。 | 项目具有明确的应用前景,项目的成功进行有望开发一种在安全性和有效性上有所突破的新型紫杉醇纳米制剂,并 |
作为主动靶向胶束的研究提供一种较为理想的路径。 | ||||||||
3 | YZ-LC-2022001 | 53,900,000.00 | 8,523,345.23 | 15,719,438.20 | 持续开展中。 |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全面探索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在乳腺癌、卵巢癌、宫颈癌、子宫癌等妇科肿瘤,在肺癌、胰腺癌、鼻咽癌、胃癌、食管癌、结直肠癌、前列腺癌、胆管癌等各种实体瘤中的疗效和安全性。 | 在目前临床最优治疗方案的基础上进行设计,发挥紫杉醇聚合物胶束的临床优势,以期取得领先的临床效果。 | 针对各种癌症不同阶段(早期、晚期,以及一线、二线或多线患者)确定不同研究方案,涉及单药治疗、联合靶向药治疗、联合免疫药治疗或多种药物联合治疗,以及新辅助和辅助治疗等各种治疗方案,验证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在不同瘤种和不同阶段的临床疗效,以期丰富 |
临床治疗手段,以及为后续扩大适应症的临床研究做探索。 | ||||||||
4 | YZ-LC-2022002 | 38,200,000.00 | 803,750.00 | 2,222,937.16 | 正在进行项目评估。 |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完成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联合免疫针对肺鳞癌的临床研究。 | 针对晚期肺鳞状细胞癌患者,评估临床疗效。 | 当前在非小细胞肺癌临床治疗领域可用于维持治疗的化疗药物寥寥无几,是阻止非小细胞肺癌临床治疗疗效进一步提高的瓶颈问题。本研究如获得阳性结果,将为晚期肺鳞状细胞癌一线化疗维持治疗无药可用的现状填补空白。 |
5 | YZ-GX-2023001 | 4,500,000.00 | 682,284.39 | 2,214,617.86 | 产品质量标准制定中。 | 获得临床试验批文 | 世界领先水平,独创性的与肿瘤高表达靶点的 | 项目应用前景明确,在针对高表达相应靶点的肿 |
小分子与聚合物胶束偶联,大幅提升肿瘤治疗的靶向性和有效性。 | 瘤治疗方面取得突破,充分发挥主动靶向胶束精准治疗高效性和安全性。 | |||||||
合计 | / | 148,900,000.00 | 15,330,381.18 | 45,899,007.87 | / | / | / | / |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48 | 38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5.05 | 12.38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6,070,045.13 | 3,989,077.77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26,459.27 | 104,975.73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博士 | 3 | 6.26 |
硕士 | 7 | 14.58 |
本科 | 28 | 58.33 |
专科 | 10 | 20.83 |
合计 | 48 | 100.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3 | 27.09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20 | 41.67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7 | 14.58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4 | 8.33 |
60岁及以上 | 4 | 8.33 |
合计 | 48 | 100.00 |
注:因部分研发人员兼职生产管理或质量管理的工作,其薪酬按相应比例计入研发费用和制造费用,故此表中研发人员薪酬合计与研发费用中职工薪酬存在不一致的情形。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产品竞争优势明显
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是抗肿瘤药紫杉醇类产品中的全新一代创新剂型,是国家药监局作为2.2类创新药批准上市的首个紫杉醇胶束类产品。该产品针对非小细胞肺癌大规模的Ⅲ期临床确证性研究显示,较普通紫杉醇注射液相比,紫杉醇胶束用药前无需进行任何抗过敏及止吐预处理,并且在剂量大幅提升的情况下,有相对更低的神经毒性;同时在“出现3级发热性(体温≥38.3℃)中性粒细胞降低和4级中性粒细胞降低时方可给予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治疗”的Ⅲ期临床试验设定下,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的4级中性粒细胞降低发生率也显著低于普通紫杉醇注射液(28.67% vs 39.19%,p=0.0313)。疗效上,紫杉醇胶束优于现有已上市的紫杉烷类药物,具有显著的临床优势,即使与贝伐珠单抗+紫杉醇+卡铂三药联合、免疫疗法(PD-1/PD-L1抗体)联合化疗等其他NSCLC一线疗法的临床数据相比,其疗效也相当。以上优势使紫杉醇胶束将成为紫杉烷类药物中又一重要的化疗药物,成为抗肿瘤化疗药物的新选择。截至报告期末,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先后成功列入《中华医学会肺癌诊疗指南(2022版)》(Ⅰ类推荐证据)、《Ⅳ期原发性肺癌中国治疗指南(2023年版)》,以及《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非小细胞肺癌诊疗指南(2023)》(Ⅰ级推荐1A类证据)。2023年5月,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成功列入《2022年度上海市生物医药“新优药械”产品目录》。
2、产品市场空间大
肺癌是全球最大的癌种,发病率、死亡率排名第一。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和国家癌症中心(NCC)的最新统计,2022年全球新发癌症病例达到1,997.65万例,其中中国新发癌症
482.47万例,占比24.20%,是世界上癌症新发人数最多的国家。在中国肺癌以106.06万例的新发数量高居第一,是我国发病率最高的癌种,肺癌的药物需求市场空间较大。紫杉醇为肿瘤化疗治疗的基础药物,自普通紫杉醇注射液上市以来的近30年间,因其优良的抗肿瘤疗效,以及通过剂型改良不断提高安全性和疗效,紫杉醇制剂已经成为国内肿瘤化疗最大品种,市场销售稳步上升。在肺癌治疗领域,虽然靶向药物、免疫制剂发展较快,但联合用药已是趋势,作为肿瘤化疗的基础药物,紫杉醇制剂在肺癌治疗领域的临床用量将不断提升。
紫杉醇为广谱抗肿瘤化疗药物,公司已在开展针对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的扩大适应症临床研究。截至报告期末,针对乳腺癌的扩大适应症Ⅲ期临床试验已逐步在各研究中心正式启动,进行患者的入组并开展用药,临床试验进展正常。
未来,公司生产的紫杉醇胶束适应症将逐步扩大到乳腺癌、胰腺癌、胰腺癌、胃癌、卵巢癌等,紫杉醇胶束的预估市场空间与规模在未来几年将进一步扩大。
3、创新的高技术壁垒NDDS研发平台为创新药研发提供核心保障
公司已获得发明专利3项,覆盖了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在生产过程中所涉及的药用辅料、剂型、工艺制备等剂型制备的关键技术,同时也为公司未来新产品的研发奠定了核心技术基础。
公司拥有纳米药物载体和药用高分子辅料制备的核心关键技术,在纳米给药系统领域具有独特的创新性。公司利用人才优势、纳米技术和高分子药用辅料制备技术,可针对已上市的疗效确切、适应症广、临床需求大的抗肿瘤药物进行剂型创新,使其具备更好的临床价值。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与研发团队稳定,为后续创新药品的研发提供了有效的技术保障。
4、自主的商业化生产能力为产品量产提供保障
公司已按照 GMP 标准建成紫杉醇胶束产业化项目生产线。公司与原料药供应商签订合作协议,保证原料药的稳定供应。这些设施和措施确保公司紫杉醇胶束的商业化生产。
公司募投项目《年产500万支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及配套设施建设》的项目建设已在有序开展,将为紫杉醇胶束的产量提供保障,同时也为未来新品研发与生产提供了厂房与设备储备。其中,在现有厂房预留区域增设的新产线已于2023年10月获得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 20160188)及《药品生产现场检查结果告知书》,标志着该新增设的生产线已可正式投入使用 。
公司将持续加快推进该募投项目的整体建设进度,力争早日实现产能的全面扩大,满足销售与研发的需要。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3年下半年以来的医疗系统新政与医药业宏观环境变化,对公司核心产品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的营销带来了阶段性不利影响:紫杉醇胶束作为尚未进入医保的自费药,医院准入难度加大;即使有药品处方,回院(静配中心)进行药品配置并输注的难度也加大,直接影响了核心产品紫杉醇胶束的销售,为公司2024年的营销工作带来了一定挑战与压力。
面对上述不利因素,公司积极应对,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对研发、生产、销售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风险。2024年上半年经营情况总结如下:
(一)业绩情况
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192.18万元,上年同期值为20,043.02万元,同比下降39.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50.89万元,上年同期值为10,410.96万元,同比下降66.85%。
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业绩较去年同期显著下降,主要原因为在医疗新政下,医疗机构收紧了对自费药品的管理,对核心产品紫杉醇胶束的销售产生了直接的不利影响;公司同时加大了营销网络建设的投入,为核心产品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纳入医保目录后营销战略的有效实施做准备。同时,基于紫杉醇胶束针对乳腺癌的扩大适应症Ⅲ期临床试验和其他Ⅱ期探索性临床试验的持续开展,公司报告期内研发费用较去年同期显著增加,对报告期内经营所实现的利润产生了一定影响。
面对目前不利的市场环境,公司在销售策略、研发规划、战略布局等方面积极应对。公司已开展了医保国谈的准备工作,2024年下半年将参加医保谈判,力争尽快将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纳入国家医保体系,助力产品准入与进院,减轻患者支付压力。
(二)研发情况
报告期内,依照阶段性工作计划与安排,公司在研发上主要是针对紫杉醇胶束扩大适应症的Ⅲ期临床试验、探索性Ⅱ期临床试验的开展与推进。详情请参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公司同时投资建设了新型小分子药物筛选和设计平台 “上海佑希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用于抗肿瘤药物及其他治疗领域药物的创新研发。该平台将基于生物大分子空间结构以及小分子化合物库,靶向目标蛋白别构位点,通过高通量虚拟筛选,发现最佳候选分子,然后基于小分子和靶标蛋白复合物的空间结构和生物活性进一步对分子结构优化改造,从而有效克服传统小分子抑制剂耐药性及脱靶问题,为公司小分子药物及其相关别构药物的开发提供新机遇和可能。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1、市场竞争风险
化疗依然是恶性肿瘤治疗的基石疗法,是不可或缺的治疗手段。紫杉醇是经典的化疗基础药物,具备广谱抗肿瘤的特性,在肺癌、乳腺癌、胃癌、卵巢癌等肿瘤治疗方面具有独特优势。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为国家药监局批准的境内外均未上市的首个紫杉醇胶束类产品,属于国家
2.2 类新药。除该产品外,目前在国内市场上销售的紫杉醇制剂有普通紫杉醇、紫杉醇脂质体、以及白蛋白紫杉醇。国内市场上销售的白蛋白紫杉醇均为仿制药,适应症仅为乳腺癌,普通紫杉醇和紫杉醇脂质体获批的适应症包含非小细胞肺癌等,与紫杉醇胶束形成一定市场竞争。
2、销售不达预期风险
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尽管作为紫杉醇最新一代的创新剂型,相较于其他已上市的紫杉醇剂型具有显著的临床优势,但药品的销售极大地受到国家宏观政策调控、行业政策的影响,面临着进入医院门槛提高、销售渠道建立不顺利的困难,可能导致公司的市场布局与渗透不能按照计划开展,公司产品的销售不能保持快速增长。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3、产品进入医保目录结果不确定的风险
公司将参加2024年度的医保谈判,但谈判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即使公司产品进入医保目录,政府部门亦可能限制销售价格或者限制报销比例,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请参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21,921,849.65 | 200,430,199.68 | -39.17 |
营业成本 | 6,596,560.45 | 13,876,297.26 | -52.46 |
销售费用 | 53,486,769.97 | 48,529,799.03 | 10.21 |
管理费用 | 18,954,660.70 | 17,786,999.07 | 6.56 |
财务费用 | -10,139,066.71 | -13,369,257.98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15,330,381.18 | 8,985,090.56 | 70.6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76,795.66 | 55,854,176.72 | -91.4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4,480,638.34 | 32,624,457.76 | -1,891.5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667,426.06 | -43,285,844.96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核心客户(医院)受政策影响,自费药房关停,核心产品紫杉醇胶束无法进行医院准入,对该产品的实际销售产生了较大影响,产品销量较上年同期下降。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核心产品销量较上年同期下降,相应降低营业成本。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不适用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不适用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不适用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随着紫杉醇胶束扩大适应症Ⅲ期临床试验及相关管线产品临床前研究的稳步开展,本报告期的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性支出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投资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及定期存单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分配上年度现金股利以及归还前期银行借款及其利息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267,514,398.85 | 17.42 | 914,763,371.24 | 58.14 | -70.76 | 主要系报告期 |
内利用闲置资金购买定期存款及结构性存款所致。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60,708,263.01 | 30.00 | 325,418,493.15 | 20.68 | 41.57 | 主要系报告期新增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5,326,400.00 | 0.35 | 46,619.50 | 0.00 | 11325.26 | 主要系报告期内员工暂支备用金增加所致。 |
预付款项 | 4,477,055.95 | 0.29 | 929,577.67 | 0.06 | 381.62 | 主要系报告期内临床试验费等预付款项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4,991,582.99 | 0.33 | 534,175.04 | 0.03 | 834.45 | 主要系报告期内车间验证费等短期待摊费 |
用增加所致。 | ||||||
在建工程 | 8,808,965.81 | 0.57 | 4,806,580.51 | 0.31 | 83.27 | 主要系报告期内年产500万支冻干粉针剂车间施工进度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85,651,185.22 | 31.63 | 23,819,084.19 | 1.51 | 1,938.92 | 主要系报告期内银行定期存款增加所致。 |
应交税费 | 1,920,720.81 | 0.13 | 13,119,269.97 | 0.83 | -85.36 | 主要系报告期内应交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961,105.49 | 0.06 | 2,049,708.09 | 0.13 | -53.11 | 主要系报告期内往来代垫款减少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25,418,493.15 | 708,263.01 | 1,020,000,000.00 | 885,000,000.00 | -418,493.15 | 460,708,263.01 | ||
应收款项融资 | 28,029.00 | 28,029.00 | ||||||
合计 | 325,446,522.15 | 708,263.01 | 1,020,000,000.00 | 885,028,029.00 | -418,493.15 | 460,708,263.01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4月29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4月30日 | 会议通过了全部议案,请参阅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18)。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孙春萌 | 独立董事 | 离任 |
周爱武 | 独立董事 | 聘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4月初收到了前任独立董事孙春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孙春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任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召开了第二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周爱武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该议案于2024年4月29日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周爱武先生已正式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并同时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公司2024年半年度无拟实施的权利分派方案。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www.sse.com.cn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5.30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直接排放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间接的温室气体排放主要为公司日常生产及办公过程中所使用的电能资源。公司始终坚持“创新生产,精益生产”的理念,努力做好节能降耗,生产减排等相关绿色环保工作,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贡献一份力量。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股改相关的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周劲松 | 备注一 | 首发上市前 | 是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李端、孙菁、张立高、潘若鋆、武斌、孟心然、陈雅萍、方舟 | 备注二 | 是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刘刚、张文明、球谊 | 备注三 | 是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上海谊兴、上海杉元 | 备注四 | 是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上海凯宝、上海贤昱、上海建信康颖、江苏毅达、圣多金基、上海宜羡、曾美桦、李峰、李循、许越香、沈亚领、赵豫生、蒋永梅、钱志平、王雪梅、陈吉婉、刘斌、蒋新国、冯延斌、廖朝健 | 备注五 | 是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周劲松 | 备注六 | 否 | 承诺作出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上海谊兴、上海宜羡、上海凯宝、上海贤昱、上海杉元 | 备注七 | 否 | 承诺作出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上海谊众 | 备注八 | 是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周劲松 | 备注九 | 是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李端、孙菁、陈雅萍、方舟 | 备注十 | 是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熊焰韧、胡改蓉、孙春萌、张立高、杜学航、薛轶 | 备注十一 | 是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上海谊众 | 备注十二 | 否 | 承诺作出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周劲松 | 备注十三 | 否 | 承诺作出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其它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十四 | 否 | 承诺作出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 | 备注十五 | 否 | 承诺作出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机构) | 备注十六 | 否 | 承诺作出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机构) | 备注十七 | 否 | 承诺作出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机构) | 备注十八 | 否 | 承诺作出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机构) | 备注十九 | 否 | 承诺作出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上海谊众 | 备注二十 | 否 | 承诺作出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周劲松 | 备注二十一 | 否 | 承诺作出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上海谊众 | 备注二十二 | 否 | 承诺作出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周劲松 | 备注二十三 | 否 | 承诺作出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李端、张立高、孙菁、杜学航、薛轶、熊焰韧、胡改蓉、孙春萌、陈雅萍、方舟 | 备注二十四 | 否 | 承诺作出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分红 | 上海谊众 | 备注二十五 | 否 | 承诺作出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周劲松 | 备注二十六 | 否 | 承诺作出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周劲松 | 备注二十七 | 否 | 承诺作出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周劲松 | 备注二十八 | 否 | 承诺作出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上海谊众 | 备注二十九 | 否 | 承诺作出之日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周劲松、其他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三十 | 否 | 承诺作出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上海谊众 | 备注三十一 | 否 | 承诺作出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其他承诺 | |||||||||
备注一:(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在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公司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4)若上海谊众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5)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6)在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备注二:(1)本人承诺自上海谊众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将会继续遵守该承诺;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发行人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发行人股票上市满12个月的孰晚时间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前述锁定期满,本人在上海谊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会超过直接和间接持有上海谊众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会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3)如出现上海谊众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谊众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收盘价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4)若上海谊众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5)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前述持股承诺进行减持的,则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未向发行人足额缴纳减持收益之前,发行人有权暂扣应向本人支付的报酬和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直至本人将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足额交付发行人为止。备注三:(1)本人承诺自上海谊众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将会继续遵守该承诺;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发行人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发行人股票上市满12个月的孰晚时间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3)前述锁定期满,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4)若上海谊众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5)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前述持股承诺进行减持的,则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未向发行人足额缴纳减持收益之前,发行人有权暂扣应向本人支付的报酬和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直至本人将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足额交付发行人为止。备注四:本企业承诺自上海谊众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备注五:本人/本企业/本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本公司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备注六:(1)本人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在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2)在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的24个月内,若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并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3)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方式应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将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进行。备注七:(1)在本公司/本企业所持发行人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本企业将适当减持发行人之股份,相应减持股份总数将不高于届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限。(2)本公司/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上海谊众股票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
等,并符合届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3)本公司/本企业减持上海谊众股票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届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公司/本企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二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如果上海谊众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相应调整。(4)本公司/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在减持所持有的上海谊众股票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如本公司/本企业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发行人。备注八:本公司将遵守并执行《稳定股价预案》的各项规定,并敦促相关各方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全面而有效地履行其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责任和义务。备注九: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本人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极力敦促相关方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如果本人未履行增持承诺,则公司可延迟发放本人增持义务触发当年及后一年度的现金分红(如有)的50%,直至本人按《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或者《稳定股价预案》终止。备注十:本人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公司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如果本人未履行增持承诺,则公司可延迟发放本人增持义务触发当年及后一年度的现金分红(如有)的50%,直至本人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或者股价稳定预案终止。备注十一:本人作为不在公司领薪的董事及独立董事,现就相关事项作出如下承诺:本人将极力敦促相关方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备注十二:(1)本公司确认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并对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如招股说明书被证券监管机构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为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赔偿投资者的损失,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3)若证券监管机构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情形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及上市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本公司按如下方式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①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之阶段内,则在上述情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②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则本公司董事会将在上述情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以可行的方式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将以发行价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如果本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做相应调整。(4)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对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的,本公司将遵从该等规定。备注十三:1)本人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若证券监管机构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及上市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本人承诺将极力促使发行人依法购回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人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3)若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按下列步骤履行责任:①若证券监管机构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本人因此承担责任的,本人在收到该等认定书面通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②本人将积极与发行人、中介机构、投资者沟通协商确定赔偿范围、赔偿顺序、赔偿金额、赔偿方式。③经前述方式协商确定赔偿金额,或者经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赔偿金额后,依据前述沟通协商的方式或其他法定形式进行赔偿。备注十四:(1)本人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若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按下列步骤履行责任:①若证券监管机构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本人因此承担责任的,本人在收到该等认定书面通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②本人将积极与发行人、中介机构、投资者沟通协商确定赔偿范围、赔偿顺序、赔偿金额、赔偿方式。③经前述方式协商确定赔偿金额,或者经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赔偿金额后,依据前述沟通协商的方式或其他法定形式进行赔偿。备注十五:本保荐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保荐机构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保荐机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保荐机构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保荐机构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十六:如因本所未能依照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律职责而导致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是能够依法证明本所没有过错的除外。备注十七:本所及经办人员承诺:为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本所没有
过错的除外。备注十八:本公司及经办人员承诺:为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制作、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之专业结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公司制作、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之专业结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是能够依法证明本公司没有过错的除外。备注十九:本所及经办人员承诺:为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本所没有过错的除外。备注二十:(1)本公司保证本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任何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欺诈发行注册的情形。(2)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该情形后5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备注二十一:(1)本人保证本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任何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欺诈发行注册的情形。(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备注二十二:发行人承诺将积极采取上述措施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公司的原因外,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备注二十三:①承诺不侵占发行人利益。②承诺不以无偿或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③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④承诺不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⑤承诺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备注二十四:①承诺不以无偿或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②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③承诺不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④承诺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备注二十五:本公司遵守并执行《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并实现
盈利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备注二十六:为避免今后与发行人之间出现同业竞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周劲松先生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子公司现有及将来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且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业务。(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面临或可能取得任何与发行人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且对其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投资机会或其它商业机会,在同等条件下赋予发行人该等投资机会或商业机会之优先选择权。(3)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有效。备注二十七: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规范与减少关联交易作出承诺:“自签署本承诺函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并减少与发行人或其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如确有必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或其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时,将按市场公允定价原则进行,并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章程》、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不通过与发行人或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谋求特殊的利益,不会进行有损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备注二十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劲松为避免占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资金,已出具如下承诺:“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占用发行人或其子公司资金的情形;本人将避免与发行人或其子公司发生与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资金往来行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不会要求发行人或其子公司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也不会与发行人或其子公司互相代为承担成本或其他支出,不通过有偿或无偿拆借资金、直接或间接借款、委托进行投资活动、开具商业承兑汇票、代偿债务等任何方式占用发行人或其子公司的资金。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备注二十九: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若公司未能履行承诺事项中各项义务或责任,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披露承诺事项未能履行原因,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等处理方案。备注三十:本人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若本人未能履行承诺事项中各项义务或责任,通过公司及时、充分地披露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者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备注三十一: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下情形:1、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 (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9月3日 | 100,774.50 | 93,603.05 | 103,328.00 | 40,481.10 | 43.25 | 10,197.69 | 10.89 | ||||
合计 | / | 100,774.50 | 93,603.05 | 103,328.00 | 40,481.10 | / | / | 10,197.69 | /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 (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年产500万支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及配套设施建设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33,043.05 | 1,631.04 | 5,539.44 | 16.76 | 2025年6月 | 否 | 否 | 附注一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扩大适应症 | 研发 | 是 | 否 | 20,560.00 | 320.44 | 800.12 | 3.89 | 2025年12月 | 否 | 否 | 附注二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临床研究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营销网络建设 | 运营管理 | 是 | 否 | 10,000.00 | 129.56 | 7524.07 | 75.24 | 2025年6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补充流动资金及业务发展资金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30,000.00 | 8,116.65 | 26,617.47 | 88.72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合计 | / | / | / | / | 93603.05 | 10197.69 | 40481.10 | / | / | / | / | / | / | / |
附注一:2020年以来,受外部客观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公司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新药注册上市申请过程较预计时间延后,直至2021年第四季度方获批上市,相应地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也推后进行。本次募集资金于2021年9月到账,滞后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开始时间。同时对于“年产500万支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由于厂房建设所处地块位于上海市奉贤区奉贤新城17单元建设规划范围内,前述规划涉及商业办公、居住生活、工业仓储、科研教育及轨道交通15号线南延段等,2022年上述规划方案仍处于调整完善阶段,对公司厂房建设项目的报批审核进度产生了一定影响。附注二:2020年以来,受外部客观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公司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新药注册上市申请过程较预计时间延后,直至2021年第四季度方获批上市,相应地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也推后进行。本次募集资金于2021年9月到账,滞后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开始时间。
2、 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2023年8月16日 | 75,000.00 | 2023年8月16日 | 2024年8月15日 | 44,000.00 | 否 |
其他说明无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 2023年4 月2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订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长。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4月2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42,086,968 | 26.59 | 12,626,090 | 0 | 12,626,090 | 54,713,058 | 26.59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42,086,968 | 26.59 | 12,626,090 | 0 | 12,626,090 | 54,713,058 | 26.59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11,220,000 | 7.09 | 3,366,000 | 0 | 3,366,000 | 14,586,000 | 7.09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30,866,968 | 19.50 | 9,260,090 | 0 | 9,260,090 | 40,127,058 | 19.50 | ||
4、外资持股 | 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16,189,832 | 73.41 | 34,856,950 | 0 | 34,856,950 | 151,046,782 | 73.41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16,189,832 | 73.41 | 34,856,950 | 0 | 34,856,950 | 151,046,782 | 73.41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58,276,800 | 100.00 | 47,483,040 | 0 | 47,483,040 | 205,759,840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股份的变动原因均为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实施的2023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58,276,8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公司的总股本由158,276,800股变更为205,759,840股。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7,244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详情如下: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周劲松 | 9,260,090 | 40,127,058 | 19.50 | 40,127,058 | 40,127,058 | 无 | 不适用 | 境内自然人 |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5,700,818 | 24,703,546 | 12.01 | 0 | 0 | 无 | 不适用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上海杉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244,000 | 9,724,000 | 4.73 | 9,724,000 | 9,724,000 | 无 | 不适用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李峰 | 1,615,680 | 7,001,280 | 3.40 | 0 | 0 | 无 | 不适用 | 境内自然人 |
李端 | 1,607,153 | 6,964,329 | 3.38 | 0 | 0 | 无 | 不适用 | 境内自然人 |
上海贤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841,500 | 6,865,300 | 3.34 | 0 | 0 | 无 | 不适用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李循 | 1,555,612 | 6,740,986 | 3.28 | 0 | 0 | 无 | 不适用 | 境内自然人 | ||
上海谊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22,000 | 4,862,000 | 2.36 | 4,862,000 | 4,862,000 | 无 | 不适用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上海宜羡健康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863,660 | 3,924,526 | 1.91 | 0 | 0 | 无 | 不适用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章瑗 | 301,610 | 2,965,991 | 1.44 | 0 | 0 | 无 | 不适用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4,703,546 | 人民币普通股 | 24,703,546 | |||||||
李峰 | 7,001,280 | 人民币普通股 | 7,001,280 | |||||||
李端 | 6,964,329 | 人民币普通股 | 6,964,329 | |||||||
上海贤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6,865,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865,300 | |||||||
李循 | 6,740,986 | 人民币普通股 | 6,740,986 | |||||||
上海宜羡健康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3,924,526 | 人民币普通股 | 3,924,526 | |||||||
章瑗 | 2,965,991 | 人民币普通股 | 2,965,991 | |||||||
罗华东 | 2,722,672 | 人民币普通股 | 2,722,672 | |||||||
曾美桦 | 2,205,475 | 人民币普通股 | 2,205,475 | |||||||
沈亚领 | 1,854,342 | 人民币普通股 | 1,854,342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周劲松先生系上海杉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谊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李端系李循、李峰之父;李循、李峰为兄妹。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2 | ||||
1 | 周劲松 | 40,127,058 | 2024年9月9日 | 40,127,058 | 首发限售36个月 |
2 | 上海杉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724,000 | 2024年9月9日 | 9,724,000 | 首发限售36个月 |
3 | 上海谊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862,000 | 2024年9月9日 | 4,862,000 | 首发限售36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周劲松先生系上海杉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谊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持股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表决权数量 | 表决权比例 | 报告期内表决权增减 | 表决权受到限制的情况 | |
普通股 | 特别表决权股份 | ||||||
1 | 周劲松 | 40,127,058 | 0 | 40,127,058 | 19.50 | 9,260,090 | 不适用 |
2 |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4,703,546 | 0 | 24,703,546 | 12.01 | 5,700,818 | 不适用 |
3 | 上海杉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724,000 | 0 | 9,724,000 | 4.73 | 2,244,000 | 不适用 |
4 | 李峰 | 7,001,280 | 0 | 7,001,280 | 3.40 | 1,615,680 | 不适用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为理论解除限售股份数量,股东在实际减持过程中仍需遵循关于减持数量限制的相关规定。
5 | 李端 | 6,964,329 | 0 | 6,964,329 | 3.38 | 1,607,153 | 不适用 |
6 | 上海贤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6,865,300 | 0 | 6,865,300 | 3.34 | 1,841,500 | 不适用 |
7 | 李循 | 6,740,986 | 0 | 6,740,986 | 3.28 | 1,555,612 | 不适用 |
8 | 上海谊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862,000 | 0 | 4,862,000 | 2.36 | 1,122,000 | 不适用 |
9 | 上海宜羡健康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3,924,526 | 0 | 3,924,526 | 1.91 | 863,660 | 不适用 |
10 | 章瑗 | 2,965,991 | 0 | 2,965,991 | 1.44 | 301,610 | 不适用 |
合计 | / | 113,879,016 | 0 | 113,879,016 | / | / | / |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周劲松 | 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33,531,344 | 43,590,747 | 10,059,403 | 资本公积转增 |
李端 |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5,357,176 | 6,964,329 | 1,607,153 | |
孙菁 |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1,395,734 | 1,814,454 | 418,720 | |
杜学航 | 董事 | 0 | 200 | 200 | 二级市场买入 |
潘若鋆 | 监事、核心技术人员 | 119,680 | 155,584 | 35,904 | 资本公积转增 |
孟心然 | 监事 | 29,920 | 38,896 | 8,976 | |
张文明 |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246,840 | 320,892 | 74,052 | |
方舟 | 董秘 | 119,680 | 155,584 | 35,904 | |
张芷源 | 财务总监 | 59,840 | 77,792 | 17,952 |
球谊 | 核心技术人员 | 149,600 | 194,480 | 44,880 |
刘刚 | 核心技术人员 | 119,680 | 155,584 | 35,904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表中,周劲松所持股份数量包含其直接持有的数量、通过上海杉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数量以及通过上海谊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数量;孙菁所持股份数量包含其直接持有的数量以及通过上海谊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数量;李端、杜学航所持股份数量均为直接持有数量;潘若鋆、孟心然、张文明、方舟、张芷源、球谊、刘刚所持股份均通过上海谊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可归属数量 | 已归属数量 | 期末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孙菁 | 董事、副总经理 | 71,500 | 0 | 28,600 | 0 | 71,500 |
张文明 | 副总经理 | 71,500 | 0 | 28,600 | 0 | 71,500 |
张芷源 | 财务总监 | 71,500 | 0 | 28,600 | 0 | 71,500 |
方舟 | 董事会秘书 | 71,500 | 0 | 28,600 | 0 | 71,500 |
球谊 | 核心技术人员 | 214,500 | 0 | 85,800 | 0 | 214,500 |
刘刚 | 核心技术人员 | 71,500 | 0 | 28,600 | 0 | 71,500 |
合计 | / | 572,000 | 0 | 228,800 | 0 | 572,000 |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表所载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均已按照公司已实施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 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267,514,398.85 | 914,763,371.24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460,708,263.01 | 325,418,493.15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136,455.00 | |
应收账款 | 七、5 | 138,971,443.98 | 142,981,360.84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28,029.00 | |
预付款项 | 七、8 | 4,477,055.95 | 929,577.67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5,326,400.00 | 46,619.5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30,510,760.93 | 28,405,582.43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4,991,582.99 | 534,175.04 |
流动资产合计 | 912,499,905.71 | 1,413,243,663.87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固定资产 | 七、21 | 111,439,027.48 | 115,407,316.77 |
在建工程 | 七、22 | 8,808,965.81 | 4,806,580.51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七、26 | 8,470,108.70 | 8,578,237.76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1,643,595.81 | 1,859,213.9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7,071,872.15 | 5,645,378.1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485,651,185.22 | 23,819,084.1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23,084,755.17 | 160,115,811.33 | |
资产总计 | 1,535,584,660.88 | 1,573,359,475.2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31,019,375.00 | 44,028,055.56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36 | 29,652,524.88 | 37,695,021.25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790,146.49 | 1,110,555.66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6,956,081.08 | 5,965,018.85 |
应交税费 | 七、40 | 1,920,720.81 | 13,119,269.97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961,105.49 | 2,049,708.09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16,125.55 | |
流动负债合计 | 71,299,953.75 | 103,983,754.93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1,244,334.02 | 1,469,667.4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2,974,852.74 | 3,069,450.0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219,186.76 | 4,539,117.40 | |
负债合计 | 75,519,140.51 | 108,522,872.3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205,759,840.00 | 158,276,8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1,034,181,218.60 | 1,071,878,453.26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27,820,613.96 | 27,820,613.96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92,303,847.81 | 206,860,735.6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460,065,520.37 | 1,464,836,602.87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460,065,520.37 | 1,464,836,602.8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535,584,660.88 | 1,573,359,475.20 |
公司负责人:周劲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芷源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芷源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67,443,141.62 | 914,629,348.2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40,705,534.24 | 325,418,493.15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36,455.00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138,971,443.98 | 142,981,360.84 |
应收款项融资 | 28,029.00 | ||
预付款项 | 4,438,728.52 | 929,577.67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29,905,747.58 | 13,166,189.0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30,510,760.93 | 28,405,582.43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4,991,582.99 | 534,175.04 | |
流动资产合计 | 916,966,939.86 | 1,426,229,210.38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40,000,000.00 | 2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89,907,322.43 | 92,852,919.22 | |
在建工程 | 6,337,938.91 | 4,767,380.51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962,560.03 | 3,950,080.05 | |
无形资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643,595.81 | 1,859,213.9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826,212.81 | 5,406,287.0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75,651,185.22 | 23,819,084.19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23,328,815.21 | 152,654,964.92 | |
资产总计 | 1,540,295,755.07 | 1,578,884,175.3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1,019,375.00 | 44,028,055.56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9,652,524.88 | 37,695,021.25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790,146.49 | 1,110,555.66 | |
应付职工薪酬 | 6,887,051.36 | 5,943,526.48 | |
应交税费 | 1,850,319.01 | 13,040,407.80 | |
其他应付款 | 961,105.49 | 2,049,708.09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258,899.07 | 2,258,899.07 | |
其他流动负债 | 16,125.55 | ||
流动负债合计 | 73,419,421.30 | 106,142,299.46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930,936.54 | 1,962,244.44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308,733.67 | 346,947.0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974,170.55 | 3,069,450.0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213,840.76 | 5,378,641.47 | |
负债合计 | 77,633,262.06 | 111,520,940.9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05,759,840.00 | 158,276,8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036,349,460.10 | 1,074,046,694.76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7,820,613.96 | 27,820,613.96 | |
未分配利润 | 192,732,578.95 | 207,219,125.6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462,662,493.01 | 1,467,363,234.3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540,295,755.07 | 1,578,884,175.30 |
公司负责人:周劲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芷源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芷源
合并利润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21,921,849.65 | 200,430,199.68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121,921,849.65 | 200,430,199.68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84,808,568.36 | 76,700,600.77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6,596,560.45 | 13,876,297.26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579,262.77 | 891,672.83 |
销售费用 | 七、63 | 53,486,769.97 | 48,529,799.03 |
管理费用 | 七、64 | 18,954,660.70 | 17,786,999.07 |
研发费用 | 七、65 | 15,330,381.18 | 8,985,090.56 |
财务费用 | 七、66 | -10,139,066.71 | -13,369,257.98 |
其中:利息费用 | 七、66 | 592,937.50 | 119,444.96 |
利息收入 | 七、66 | -10,820,779.87 | -13,537,520.36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967,958.81 | 491,310.78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3,518,424.66 | 2,321,608.7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708,263.01 | 1,700,917.8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239,100.24 | -4,088,558.07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2,547,028.01 | 124,154,878.17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1,080.00 | 2,400.00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3,611,288.69 | 3,100,710.75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8,936,819.32 | 121,056,567.42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4,427,899.16 | 16,946,934.05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4,508,920.16 | 104,109,633.37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4,508,920.16 | 104,109,633.37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4,508,920.16 | 104,109,633.37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4,508,920.16 | 104,109,633.37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4,508,920.16 | 104,109,633.37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7 | 0.66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7 | 0.66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周劲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芷源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芷源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121,921,849.65 | 200,430,199.68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6,516,536.69 | 13,744,582.74 |
税金及附加 | 496,179.52 | 806,348.80 | |
销售费用 | 53,486,769.97 | 48,529,799.03 | |
管理费用 | 18,753,907.33 | 17,648,423.35 | |
研发费用 | 15,330,381.18 | 8,985,090.56 | |
财务费用 | -10,041,387.81 | -13,225,730.70 | |
其中:利息费用 | 691,079.08 | 263,411.50 | |
利息收入 | -10,820,705.35 | -13,537,460.72 |
加:其他收益 | 780,733.24 | 304,172.76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3,518,424.66 | 2,321,608.7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05,534.24 | 1,700,917.8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39,100.24 | -4,088,558.07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2,623,255.15 | 124,179,827.14 | |
加:营业外收入 | 1,080.00 | 2,400.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3,611,288.69 | 3,100,710.75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9,013,046.46 | 121,081,516.39 | |
减:所得税费用 | 4,433,785.16 | 16,946,628.49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4,579,261.30 | 104,134,887.90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4,579,261.30 | 104,134,887.90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4,579,261.30 | 104,134,887.90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7 | 0.66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7 | 0.66 |
公司负责人:周劲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芷源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芷源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29,755,933.37 | 131,337,517.73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743,705.43 | 1,954,010.8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0,499,638.80 | 133,291,528.6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924,153.41 | 2,612,140.14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0,323,137.77 | 24,057,484.6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0,447,755.52 | 16,119,313.6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73,027,796.44 | 34,648,413.4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5,722,843.14 | 77,437,351.9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76,795.66 | 55,854,176.7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7,483,675.30 | 15,281,456.3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885,000,000.00 | 564,2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02,483,675.30 | 579,481,456.3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6,964,313.64 | 7,656,998.5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470,000,000.00 | 539,2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86,964,313.64 | 546,856,998.5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4,480,638.34 | 32,624,457.7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9,1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1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2,1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9,667,426.06 | 43,285,844.96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1,767,426.06 | 43,285,844.9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667,426.06 | -43,285,844.96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42,371,268.74 | 45,192,789.5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09,885,667.59 | 706,246,506.5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67,514,398.85 | 751,439,296.04 |
公司负责人:周劲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芷源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芷源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29,699,460.89 | 131,281,045.29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43,599.88 | 1,953,992.8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0,443,060.77 | 133,235,038.1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479,458.60 | 2,849,079.24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0,197,327.98 | 23,964,407.4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0,307,606.84 | 15,979,758.0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2,565,158.27 | 34,577,382.7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5,549,551.69 | 77,370,627.4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93,509.08 | 55,864,410.7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7,483,600.78 | 15,281,396.66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85,000,000.00 | 564,2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02,483,600.78 | 579,481,396.66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532,486.74 | 7,656,998.5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20,000,000.00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62,485,700.00 | 539,2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87,018,186.74 | 546,856,998.5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4,534,585.96 | 32,624,398.12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9,1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1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2,1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9,667,426.06 | 43,285,844.96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1,767,426.06 | 43,285,844.9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667,426.06 | -43,285,844.96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42,308,502.94 | 45,202,963.8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09,751,644.56 | 706,202,780.0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67,443,141.62 | 751,405,743.97 |
公司负责人:周劲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芷源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芷源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58,276,800.00 | 1,071,878,453.26 | 27,820,613.96 | 206,860,735.65 | 1,464,836,602.87 | 1,464,836,602.8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58,276,800.00 | 1,071,878,453.26 | 27,820,613.96 | 206,860,735.65 | 1,464,836,602.87 | 1,464,836,602.8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7,483,040.00 | -37,697,234.66 | -14,556,887.84 | -4,771,082.50 | -4,771,082.50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4,508,920.16 | 34,508,920.16 | 34,508,920.1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9,785,805.34 | 9,785,805.34 | 9,785,805.3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9,785,805.34 | 9,785,805.34 | 9,785,805.34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9,065,808.00 | -49,065,808.00 | -49,065,808.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9,065,808.00 | -49,065,808.00 | -49,065,808.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47,483,040.00 | -47,483,04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47,483,040.00 | -47,483,040.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05,759,840.00 | 1,034,181,218.60 | 27,820,613.96 | 192,303,847.81 | 1,460,065,520.37 | 1,460,065,520.37 |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43,888,000.00 | 1,058,996,436.02 | 11,646,409.18 | 104,647,421.05 | 1,319,178,266.25 | 1,319,178,266.2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3,888,000.00 | 1,058,996,436.02 | 11,646,409.18 | 104,647,421.05 | 1,319,178,266.25 | 1,319,178,266.2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4,388,800.00 | -1,139,577.40 | 60,943,233.37 | 74,192,455.97 | 74,192,455.9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4,109,633.37 | 104,109,633.37 | 104,109,633.3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3,249,222.60 | 13,249,222.60 | 13,249,222.6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3,249,222.60 | 13,249,222.60 | 13,249,222.60 | ||||||||||||
4.其他 |
(三)利润分配 | -43,166,400.00 | -43,166,400.00 | -43,166,4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3,166,400.00 | -43,166,400.00 | -43,166,4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4,388,800.00 | -14,388,80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14,388,800.00 | -14,388,800.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58,276,800.00 | 1,057,856,858.62 | 11,646,409.18 | 165,590,654.42 | 1,393,370,722.22 | 1,393,370,722.22 |
公司负责人:周劲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芷源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芷源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58,276,800.00 | 1,074,046,694.76 | 27,820,613.96 | 207,219,125.65 | 1,467,363,234.3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58,276,800.00 | 1,074,046,694.76 | 27,820,613.96 | 207,219,125.65 | 1,467,363,234.3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7,483,040.00 | -37,697,234.66 | -14,486,546.70 | -4,700,741.3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4,579,261.30 | 34,579,261.3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9,785,805.34 | 9,785,805.3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9,785,805.34 | 9,785,805.34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9,065,808.00 | -49,065,808.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9,065,808.00 | -49,065,808.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47,483,040.00 | -47,483,04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47,483,040.00 | -47,483,040.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05,759,840.00 | 1,036,349,460.10 | 27,820,613.96 | 192,732,578.95 | 1,462,662,493.01 |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43,888,000.00 | 1,061,164,677.52 | 11,646,409.18 | 104,817,682.64 | 1,321,516,769.3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3,888,000.00 | 1,061,164,677.52 | 11,646,409.18 | 104,817,682.64 | 1,321,516,769.3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4,388,800.00 | -1,139,577.40 | 60,968,487.90 | 74,217,710.5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4,134,887.90 | 104,134,887.9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3,249,222.60 | 13,249,222.6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3,249,222.60 | 13,249,222.6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3,166,400.00 | -43,166,4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3,166,400.00 | -43,166,4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4,388,800.00 | -14,388,80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14,388,800.00 | -14,388,800.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58,276,800.00 | 1,060,025,100.12 | 11,646,409.18 | 165,786,170.54 | 1,395,734,479.84 |
公司负责人:周劲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芷源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芷源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身为上海谊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谊众生物有限”),成立于2009年9月,由李端等6名自然人组建。谊众生物有限以2019年11月30日为股改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8月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21]2595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4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38.10元,于2021年9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股票代码:688091。公司营业执照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20694192165H号,现有注册资本及股本为人民币20,575.984万元。
公司总部的经营地址:上海市奉贤区仁齐路79号。法定代表人:周劲松。
公司主要的经营活动为:作为一家主要从事抗肿瘤药物新剂型及相关产品研发的企业,主要研发、生产及销售的产品是抗肿瘤2类新药“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
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7日决议批准报出。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金额超过500万元的在建工程 |
重要的应付账款 | 合同金额超过500万元的应付账款 |
重要的合同负债 | 合同预收金额超过500万元的合同负债 |
重要的其他应付款 | 单笔金额超过500万元的其他应付款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范围的确定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控制的定义包含三项基本要素:一是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二是因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三是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当本公司对被投资方的投资具备上述三要素时,表明本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方。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有时也称为特殊目的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①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②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③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④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3)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①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②“专项储备”和“一般风险准备”项目由于既不属于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也与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不同,在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相互抵销后,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份额予以恢复。
③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④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⑤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应当终止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在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
额。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则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但本公司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其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和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
贷款承诺是本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一项在承诺期间内以既定的合同条款向客户发放贷款的承诺。贷款承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损失。
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①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
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除现金流量套期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于被套期项目影响损益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之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无法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应收款项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
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商业承兑汇票应收票据组合2 银行承兑汇票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 应收医药流通企业客户应收账款组合2 应收其他客户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应收押金、保证金及备用金其他应收款组合2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其他应收款组合3 应收其他款项除组合1应收押金、保证金及备用金,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不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外,对于其他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 高信用等级的银行承兑汇票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③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⑥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①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根据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方面将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不相关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则公司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于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企业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或利得)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或损失)。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8)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最有利市场,是指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者以最低金额转移相关负债的市场。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①估值技术
本公司采用在当期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本公司使用与其中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相一致的方法计量公允价值,使用多种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的,考虑各估值结果的合理性,选取在当期情况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
本公司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可观察输入值,是指能够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反映了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假设。不可观察输入值,是指不能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根据可获得的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假设的最佳信息取得。
②公允价值层次
本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五、11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五、11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五、11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五、11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及盘亏金额计入当年度损益。
(4)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①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②包装物的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本公司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能相互抵销。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系对子公司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投资成本,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核算,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五、27。
20.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40 | 5% | 4.75%-2.38%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19.00%-9.50%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19.00%-31.67%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 | 5% | 23.75% |
对于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括建筑费用、机器设备原价、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为该项目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占用的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本公司在工程安装或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①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 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法定使用权 |
计算机软件 | 5年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②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于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③无形资产的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确定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系统合理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研发支出归集范围
本公司将与开展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归集为研发支出,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临床试验费、差旅会议费、其他费用等。
(2)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①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3)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子公司、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等(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各项费用摊销的年限如下:
项 目 | 摊销年限 |
生产楼、办公楼及宿舍装修、改造 | 5年 |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五、17
30.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职工基本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②职工福利费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③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④短期带薪缺勤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本公司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A.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B.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本公司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提存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设定受益计划
A.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本公司按照相应的
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B.确认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本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C.确定应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金额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除了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当期服务成本之外,其他服务成本均计入当期损益。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均计入当期损益。D.确定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包括:
(a)精算利得或损失,即由于精算假设和经验调整导致之前所计量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b)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c)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上述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本公司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①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②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辞退福利金额予以折现,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
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系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①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其公允价值按公司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不包括市场条件之外的可行权条件)进行调整。②对于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在许多情况下难以获得其市场价格。如果不存在条款和条件相似的交易期权,公司选择适用的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所授予的期权的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以作出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最佳估计。
(4)股份支付计划实施的会计处理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5)股份支付计划修改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6)股份支付计划终止的会计处理
如果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公司:
①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②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本公司如果回购其职工已可行权的权益工具,冲减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回购支付的款项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一般原则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销售退回条款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与其有权取得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即应收退货成本,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公司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并对上述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量。质保义务 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本公司为所销售的商品、所建造的工程等提供质量保证。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号——或有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的服务类质量保证,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提供商品和服务类质量保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服务类质量保证,并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评估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时,本公司考虑该质量保证是否为法定要求、质量保证期限以及本公司承诺履行任务的性质等因素。主要责任人与代理人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是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应付客户对价 合同中存在应付客户对价的,除非该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客户未行使的合同权利 本公司向客户预收销售商品或服务款项的,首先将该款项确认为负债,待履行了相关履约义务时再转为收入。当本公司预收款项无需退回,且客户可能会放弃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时,本公司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金额的,按照客户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将上述金额确认为收入;否则,本公司只有在客户要求履行剩余履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时,才将上述负债的相关余额转为收入。合同变更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发生合同变更时:
①如果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建造服务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建造服务单独售价的,本公司将该合同变更作为一份单独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②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①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建造服务与未转让的建造服务之间可明确区分的,本公司将其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③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①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建造服务与未转让的建造服务之间不可明确区分,本公司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由此产生的对已确认收入的影响,在合同变更日调整当期收入。
(2)具体方法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公司根据客户的发货通知单销售出库,客户在公司“产品交接单”上盖章签字后确认收入。销售合同中如包含应付客户对价或未来销售商品折让,本公司将折扣金额冲减营业收入并确认为负债。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将其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进一步考虑是否应计提亏损合同有关的预计负债:
①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本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③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④政府补助退回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通常根据资产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确认和计量为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不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或事项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B.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才能)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B.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本公司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量对所得税的影响,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下列情况的除外:
①因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A.商誉的初始确认; B.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本公司对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一般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除外:
A.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B.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特定交易或事项所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确认
①可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
A.本公司自身经营产生的可弥补亏损以及税款抵减 可抵扣亏损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的亏损。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在预计可利用可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的未来期间内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当期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B.因企业合并而形成的可弥补的被合并企业的未弥补亏损 在企业合并中,本公司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如果税法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成本费用的期间内,本公司根据会计期末取得信息估计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确定其计税基础及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其中预计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超过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成本费用,超过部分的所得税影响应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
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2)单独租赁的识别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① 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② 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中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①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按照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对该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详见附注七、31。前述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将计入存货成本。 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确定折旧率。各类使用权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 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5 | - | 20 |
②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 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4)租赁变更的会计处理
①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A.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B.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②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A.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租赁变更,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B.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①经营租赁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融资租赁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本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详见下文 | 无 | 0.00 |
其他说明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 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解释16号的该项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销售产品收入及房屋租赁收入 | 9%、6%、5%、3%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7%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5% |
上海联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 |
上海佑希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20%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①本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231001829,有效期为3年,自2022年度-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②根据财税〔2018〕47号《关于抗癌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自2018年5月份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抗癌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本公司2022年3月份开始选择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③本公司子公司上海联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佑希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均为小型微利企业,根据财税〔2023〕1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7,544.92 | 62,288.70 |
银行存款 | 208,096,853.93 | 909,823,378.89 |
其他货币资金 | 59,400,000.00 | 4,877,703.65 |
合计 | 267,514,398.85 | 914,763,371.24 |
其他说明 其他货币资金中无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期末货币资金较期初大幅降低,主要系报告期内利用闲置资金购买定期存款及结构性存款所致。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60,708,263.01 | 325,418,493.15 | / |
其中: | |||
结构性存款 | 460,708,263.01 | 325,418,493.15 | / |
合计 | 460,708,263.01 | 325,418,493.15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36,455.00 | |
合计 | 136,455.0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144,012,316.30 | 147,728,345.70 |
1至2年 | 2,399,715.00 | 2,932,702.70 |
小计 | 146,412,031.30 | 150,661,048.40 |
减:坏账准备 | 7,440,587.32 | 7,679,687.56 |
合计 | 138,971,443.98 | 142,981,360.84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46,412,031.30 | 100.00 | 7,440,587.32 | 5.08 | 138,971,443.98 | 150,661,048.40 | 100.00 | 7,679,687.56 | 5.10 | 142,981,360.84 |
其中: | ||||||||||
医药流通企业组合 | 146,412,031.30 | 100.00 | 7,440,587.32 | 5.08 | 138,971,443.98 | 150,661,048.40 | 100.00 | 7,679,687.56 | 5.10 | 142,981,360.84 |
合计 | 146,412,031.30 | / | 7,440,587.32 | / | 138,971,443.98 | 150,661,048.40 | / | 7,679,687.56 | / | 142,981,360.8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医药流通企业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44,012,316.30 | 7,200,615.82 | 5.00 |
1-2年 | 2,399,715.00 | 239,971.50 | 10.00 |
合计 | 146,412,031.30 | 7,440,587.3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附注五、11。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679,687.56 | -239,100.24 | 7,440,587.32 | |||
合计 | 7,679,687.56 | -239,100.24 | 7,440,587.3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28,823,213.20 | 28,823,213.20 | 19.69 | 1,447,724.60 | |
第二名 | 14,033,760.00 | 14,033,760.00 | 9.59 | 701,688.00 | |
第三名 | 11,268,551.90 | 11,268,551.90 | 7.70 | 563,427.60 | |
第四名 | 11,168,662.70 | 11,168,662.70 | 7.63 | 558,433.14 | |
第五名 | 8,552,620.50 | 8,552,620.50 | 5.84 | 427,631.03 | |
合计 | 73,846,808.30 | 73,846,808.30 | 50.45 | 3,698,904.37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28,029.00 | |
合计 | 28,029.0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4,472,055.95 | 99.89 | 819,715.40 | 88.18 |
3年以上 | 5,000.00 | 0.11 | 109,862.27 | 11.82 |
合计 | 4,477,055.95 | 100.00 | 929,577.67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 |
的比例(%) | ||
第一名 | 1,260,000.00 | 28.14 |
第二名 | 600,000.00 | 13.40 |
第三名 | 510,000.00 | 11.39 |
第四名 | 368,000.00 | 8.22 |
第五名 | 264,000.00 | 5.90 |
合计 | 3,002,000.00 | 67.0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5,326,400.00 | 46,619.50 |
合计 | 5,326,400.00 | 46,619.5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5,279,800.00 | 23,019.50 |
1至2年 | 39,500.00 | 22,800.00 |
2至3年 | 6,300.00 | |
5年以上 | 800.00 | 800.00 |
合计 | 5,326,400.00 | 46,619.50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 | 5,276,000.00 | 19.50 |
押金 | 50,400.00 | 46,600.00 |
合计 | 5,326,400.00 | 46,619.50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400,000.00 | 7.51 | 备用金 | 1年以内 | |
第二名 | 346,000.00 | 6.50 | 备用金、押金 | 1年以内、1至2年 | |
第三名 | 213,600.00 | 4.01 | 备用金、押金 | 1年以内、1至2年 | |
第四名 | 200,000.00 | 3.75 | 备用金 | 1年以内 | |
第五名 | 200,000.00 | 3.75 | 备用金 | 1年以内 | |
合计 | 1,359,600.00 | 25.52 | / | /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0,266,079.38 | 10,266,079.38 | 12,394,948.21 | 12,394,948.21 | ||
周转材料 | 482,440.09 | 482,440.09 | 525,959.72 | 525,959.72 | ||
库存商品 | 3,188,740.23 | 3,188,740.23 | 6,293,469.38 | 36,745.35 | 6,256,724.03 | |
半成品 | 16,573,501.23 | 16,573,501.23 | 9,227,950.47 | 9,227,950.47 | ||
合计 | 30,510,760.93 | 30,510,760.93 | 28,442,327.78 | 36,745.35 | 28,405,582.43 |
(2).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库存商品 | 36,745.35 | 36,745.35 | 0.00 | |||
合计 | 36,745.35 | 36,745.35 | 0.00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是存货过期报废,存货跌价准备转销。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4).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待摊费用 | 1,356,766.56 | |
一年内分摊的车间验证费用 | 3,634,816.43 | 534,175.04 |
合计 | 4,991,582.99 | 534,175.04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11,439,027.48 | 115,407,316.77 |
合计 | 111,439,027.48 | 115,407,316.77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0,547,163.28 | 71,500,785.12 | 2,605,476.81 | 2,187,901.25 | 156,841,326.46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76,384.00 | 15,012.74 | 1,391,396.74 | ||
(1)购置 | 1,376,384.00 | 15,012.74 | 1,391,396.7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80,547,163.28 | 72,877,169.12 | 2,605,476.81 | 2,202,913.99 | 158,232,723.2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7,580,414.02 | 20,585,414.66 | 1,640,617.46 | 1,627,563.55 | 41,434,009.6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26,109.66 | 3,548,818.08 | 202,203.03 | 82,555.26 | 5,359,686.03 |
(1)计提 | 1,526,109.66 | 3,548,818.08 | 202,203.03 | 82,555.26 | 5,359,686.03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9,106,523.68 | 24,134,232.74 | 1,842,820.49 | 1,710,118.81 | 46,793,695.7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1,440,639.60 | 48,742,936.38 | 762,656.32 | 492,795.18 | 111,439,027.48 |
2.期初账面价值 | 62,966,749.26 | 50,915,370.46 | 964,859.35 | 560,337.70 | 115,407,316.77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8,808,965.81 | 4,806,580.51 |
合计 | 8,808,965.81 | 4,806,580.51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年产500万支冻干粉针剂车间及配套设施 | 8,808,965.81 | 8,808,965.81 | 4,806,580.51 | 4,806,580.51 | ||
合计 | 8,808,965.81 | 8,808,965.81 | 4,806,580.51 | 4,806,580.51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年产500万支冻干粉针剂车间及配套设施 | 427,680,000.00 | 4,806,580.51 | 4,002,385.30 | 8,808,965.81 | 11.97 | 前期阶段 | 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 |||||
合计 | 427,680,000.00 | 4,806,580.51 | 4,002,385.30 | 8,808,965.81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812,905.00 | 10,812,905.00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0,812,905.00 | 10,812,905.00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234,667.24 | 2,234,667.2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8,129.06 | 108,129.06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2,342,796.30 | 2,342,796.3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470,108.70 | 8,470,108.70 |
2.期初账面价值 | 8,578,237.76 | 8,578,237.76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生产楼、办公楼及宿舍装修、改造 | 1,859,213.91 | 215,618.10 | 1,643,595.81 | ||
合计 | 1,859,213.91 | 215,618.10 | 1,643,595.81 |
其他说明:
无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36,745.35 | 5,511.81 | ||
可抵扣亏损 | 1,119,002.64 | 279,750.66 | 1,119,002.64 | 279,750.66 |
信用减值准备 | 7,440,587.32 | 1,116,088.10 | 7,679,687.56 | 1,151,953.13 |
股份支付费用 | 37,840,222.58 | 5,676,033.39 | 28,054,417.24 | 4,208,162.59 |
合计 | 46,399,812.54 | 7,071,872.15 | 36,889,852.79 | 5,645,378.19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708,263.01 | 106,512.33 | 418,493.15 | 62,773.97 |
固定资产税务加速折旧 | 19,122,269.37 | 2,868,340.41 | 20,044,506.87 | 3,006,676.03 |
合计 | 19,830,532.38 | 2,974,852.74 | 20,463,000.02 | 3,069,450.00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亏损 | 73,495.46 | |
合计 | 73,495.46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9 | 73,495.46 | ||
合计 | 73,495.46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三年定期存单 | 473,160,260.22 | 473,160,260.22 | 21,008,534.19 | 21,008,534.19 | ||
预付设备款及工程款 | 10,429,600.00 | 10,429,600.00 | 1,436,800.00 | 1,436,800.00 | ||
预付一年以上临床试验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 2,061,325.00 | 2,061,325.00 | 1,373,750.00 | 1,373,750.00 | ||
合计 | 485,651,185.22 | 485,651,185.22 | 23,819,084.19 | 23,819,084.19 |
其他说明:
无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31,019,375.00 | 44,028,055.56 |
合计 | 31,019,375.00 | 44,028,055.56 |
注:其中19375.00元为应计提借款利息。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市场推广费 | 22,100,159.60 | 26,265,986.00 |
设备款 | 3,335,309.00 | 5,867,889.00 |
工程款 | 1,854,000.00 | 2,075,160.00 |
材料款 | 73,948.33 | 504,954.21 |
其他 | 2,289,107.95 | 2,981,032.04 |
合计 | 29,652,524.88 | 37,695,021.25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商品款 | 537,518.45 | |
销售返利 | 790,146.49 | 573,037.21 |
合计 | 790,146.49 | 1,110,555.66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5,779,621.42 | 28,464,672.28 | 27,465,185.70 | 6,779,108.00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72,404.23 | 2,038,507.10 | 2,033,938.25 | 176,973.08 |
三、辞退福利 | 12,993.20 | 11,555.00 | 24,548.20 | |
合计 | 5,965,018.85 | 30,514,734.38 | 29,523,672.15 | 6,956,081.08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5,621,661.19 | 25,959,063.87 | 24,951,392.02 | 6,629,333.04 |
二、职工福利费 | 747,857.66 | 747,857.66 | ||
三、社会保险费 | 108,664.23 | 1,115,869.03 | 1,126,159.30 | 98,373.96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91,117.80 | 993,321.36 | 993,347.86 | 91,091.30 |
工伤保险费 | 1,689.14 | 39,551.09 | 39,506.79 | 1,733.44 |
生育保险费 | 15,857.29 | 82,996.58 | 93,304.65 | 5,549.22 |
四、住房公积金 | 49,296.00 | 635,438.87 | 633,333.87 | 51,401.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6,442.85 | 6,442.85 | 0.00 | |
合计 | 5,779,621.42 | 28,464,672.28 | 27,465,185.70 | 6,779,108.00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67,179.36 | 1,973,078.76 | 1,968,648.36 | 171,609.76 |
2、失业保险费 | 5,224.87 | 65,428.34 | 65,289.89 | 5,363.32 |
合计 | 172,404.23 | 2,038,507.10 | 2,033,938.25 | 176,973.0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883,700.75 | 1,366,216.40 |
企业所得税 | 667,957.33 | 10,297,044.91 |
个人所得税 | 202,908.60 | 1,222,947.18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0,605.49 | 94,381.59 |
教育费附加 | 43,289.63 | 67,415.41 |
房产税 | 39,391.48 | 39,391.48 |
印花税 | 16,634.46 | 25,639.93 |
土地使用税 | 6,233.07 | 6,233.07 |
合计 | 1,920,720.81 | 13,119,269.97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961,105.49 | 2,049,708.09 |
合计 | 961,105.49 | 2,049,708.09 |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400,000.00 | |
往来款及代垫款 | 961,105.49 | 1,649,708.09 |
合计 | 961,105.49 | 2,049,708.09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16,125.55 | |
合计 | 16,125.55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469,667.40 | 225,333.38 | 1,244,334.02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摊销 | |
合计 | 1,469,667.40 | 225,333.38 | 1,244,334.02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十一、政府补助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58,276,800.00 | 47,483,040.00 | 47,483,040.00 | 205,759,840.00 |
注:本公司本报告期内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58,276,8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共计转47,483,040.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205,759,840.00股。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043,824,036.02 | 47,483,040.00 | 996,340,996.02 | |
其他资本公积 | 28,054,417.24 | 9,785,805.34 | 37,840,222.58 | |
合计 | 1,071,878,453.26 | 9,785,805.34 | 47,483,040.00 | 1,034,181,218.6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资本公积本期减少系转增资本,资本公积本期增加系本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在等待期摊销,确认费用9,785,805.34元,计入其他资本公积,参见附注十五。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7,820,613.96 | 27,820,613.96 | ||
合计 | 27,820,613.96 | 27,820,613.96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06,860,735.65 | 104,647,421.0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06,860,735.65 | 104,647,421.05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4,508,920.16 | 161,553,919.38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6,174,204.78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49,065,808.00 | 43,166,400.0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92,303,847.81 | 206,860,735.6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21,669,189.11 | 6,004,275.54 | 200,177,539.14 | 13,322,327.54 |
其他业务 | 252,660.54 | 592,284.91 | 252,660.54 | 553,969.72 |
合计 | 121,921,849.65 | 6,596,560.45 | 200,430,199.68 | 13,876,297.26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 | 121,669,189.11 | 6,004,275.54 |
其他 | 252,660.54 | 592,284.91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国内 | 121,921,849.65 | 6,596,560.45 |
按收入确认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121,669,189.11 | 6,004,275.54 |
销售商品 | 121,669,189.11 | 6,004,275.54 |
在某一时段确认收入 | 252,660.54 | 592,284.91 |
其他 | 252,660.54 | 592,284.91 |
合计 | 121,921,849.65 | 6,596,560.4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57,937.74 | 423,070.62 |
教育费附加 | 110,544.75 | 181,315.98 |
房产税 | 78,782.96 | 78,782.96 |
地方教育附加 | 73,696.50 | 120,877.32 |
印花税 | 44,274.68 | 70,766.06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12,466.14 | 15,299.89 |
车船使用税 | 1,560.00 | 1,560.00 |
合计 | 579,262.77 | 891,672.83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市场推广及业务宣传费 | 32,263,625.72 | 23,897,053.95 |
职工薪酬 | 14,686,271.79 | 15,432,383.89 |
交通差旅费及业务招待费 | 6,039,994.54 | 8,397,539.53 |
房租费 | 376,855.80 | 668,464.8 |
办公费 | 82,000.69 | 61,452.31 |
折旧及摊销费用 | 38,021.43 | 72,904.55 |
合计 | 53,486,769.97 | 48,529,799.03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股份支付 | 9,785,805.34 | 13,249,222.60 |
职工薪酬 | 3,981,656.19 | 2,291,354.14 |
交通及差旅费 | 1,323,981.71 | 267,365.46 |
业务招待费 | 647,967.63 | 119,672.41 |
办公费用 | 612,763.29 | 396,460.81 |
中介服务费 | 471,086.00 | 681,388.90 |
房租及物业水电费 | 360,939.31 | 362,705.26 |
董事会费 | 199,999.98 | 180,699.00 |
折旧摊销费 | 170,825.16 | 145,043.80 |
咨询顾问费 | 80,000.14 | 87,246.49 |
其他费用 | 1,319,635.95 | 5,840.20 |
合计 | 18,954,660.70 | 17,786,999.07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267,512.57 | 4,324,284.82 |
材料费 | 1,955,502.16 | 1,099,182.49 |
新药注册费 | 192,000.00 | |
检验/临床检测费 | 6,549,904.19 | 3,156,000.00 |
专家咨询费 | 60,250.00 | |
折旧摊销费 | 772.12 | 1,251.48 |
其他费用 | 1,556,690.14 | 152,121.77 |
合计 | 15,330,381.18 | 8,985,090.56 |
其他说明:
本报告期内研发费用较去年同期大幅上涨主要系:本报告期内,随着扩大适应症Ⅲ期临床试验及相关管线产品临床前研究的开展,本报告期的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592,937.50 | 119,444.96 |
利息收入 | -10,820,779.87 | -13,537,520.36 |
银行手续费 | 88,775.66 | 48,817.42 |
合计 | -10,139,066.71 | -13,369,257.98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881,333.38 | 472,949.52 |
其中:与递延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225,333.38 | 422,949.52 |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 656,000.00 | 50,000.00 |
二、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计入其他收益的项目 | 86,625.43 | 18,361.26 |
其中: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86,624.56 | 18,358.92 |
合计 | 967,958.81 | 491,310.78 |
其他说明:
本报告期内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贴金额65.60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工业企业升规提质专项奖励款40万元、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25万元。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3,518,424.66 | 2,321,608.75 |
合计 | 3,518,424.66 | 2,321,608.75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08,263.01 | 1,700,917.80 |
合计 | 708,263.01 | 1,700,917.80 |
其他说明:
无
71、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2、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39,100.24 | -4,088,558.07 |
合计 | 239,100.24 | -4,088,558.07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其他 | 1,080.00 | 2,400.00 | 1,080.00 |
合计 | 1,080.00 | 2,400.00 | 1,08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公益性捐赠支出 | 2,610,669.30 | 3,099,223.75 | 2,610,669.30 |
其他 | 1,000,619.39 | 1,487.00 | 1,000,619.39 |
合计 | 3,611,288.69 | 3,100,710.75 | 3,611,288.69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5,948,990.38 | 18,305,467.82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521,091.22 | -1,358,533.77 |
合计 | 4,427,899.16 | 16,946,934.05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38,936,819.32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5,840,522.90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7,076.67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84,500.00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513,502.88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8,373.87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2,121,923.82 |
税率变动对年初递延所得税余额的影响 | |
所得税费用 | 4,427,899.1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贴 | 742,625.43 | 68,361.26 |
往来 | 1,080.00 | 1,885,649.63 |
合计 | 743,705.43 | 1,954,010.89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费用 | 64,365,573.34 | 27,005,775.58 |
往来 | 6,368,383.10 | 4,543,414.15 |
捐赠 | 2,293,840.00 | 3,099,223.75 |
合计 | 73,027,796.44 | 34,648,413.48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理财产品 | 885,000,000.00 | 554,200,000.00 |
收回的定期存款 | 10,000,000.00 | |
合计 | 885,000,000.00 | 564,2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理财产品 | 1,020,000,000.00 | 539,200,000.00 |
购买的定期存款 | 450,000,000.00 | |
合计 | 1,470,000,000.00 | 539,20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44,028,055.56 | 9,100,000.00 | 19,375.00 | 22,100,000.00 | 28,055.56 | 31,019,375.00 |
合计 | 44,028,055.56 | 9,100,000.00 | 19,375.00 | 22,100,000.00 | 28,055.56 | 31,019,375.00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34,508,920.16 | 104,109,633.37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
信用减值损失 | -239,100.24 | 4,088,558.07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5,359,686.03 | 3,330,986.87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
无形资产摊销 | 108,129.06 | 108,129.06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15,618.10 | 89,036.9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08,263.01 | -1,700,917.8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0,227,842.37 | -13,418,075.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518,424.66 | -2,321,608.75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426,493.96 | -1,458,347.22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94,597.26 | 99,813.45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068,433.15 | 1,956,610.89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642,054.25 | -62,370,141.27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9,490,348.79 | 23,340,498.46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76,795.66 | 55,854,176.72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67,514,398.85 | 751,439,296.04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909,885,667.59 | 706,246,506.52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42,371,268.74 | 45,192,789.52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67,514,398.85 | 909,885,667.59 |
其中:库存现金 | 17,544.92 | 62,288.7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08,096,853.93 | 909,823,378.8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59,400,000.00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67,514,398.85 | 909,885,667.59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3、 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8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267,512.57 | 4,324,284.82 |
材料费 | 1,955,502.16 | 1,099,182.49 |
新药注册费 | 192,000.00 | |
检验/临床检测费 | 6,549,904.19 | 3,156,000.00 |
专家咨询费 | 60,250.00 | |
折旧摊销费 | 772.12 | 1,251.48 |
其他费用 | 1,556,690.14 | 152,121.77 |
合计 | 15,330,381.18 | 8,985,090.56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5,330,381.18 | 8,985,090.56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新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佑希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注册资本为2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拟投资建设新型小分子药物筛选和设计平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上海联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奉贤 | 2,000.00 | 上海奉贤 | 出租资产 | 100 | 受让 | |
上海佑希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奉贤 | 2,000.00 | 上海奉贤 | 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 100 | 新设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1,469,667.40 | 225,333.38 | 1,244,334.02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1,469,667.40 | 225,333.38 | 1,244,334.02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 | 656,000.00 | 50,000.00 |
合计 | 656,000.00 | 5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源于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确认的各类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各类风险的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制度由本公司管理层负责。经营管理层通过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的风险管理(例如本公司信用管理部对公司发生的赊销业务进行逐笔进行审核)。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且将有关发现及时报告给本公司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各类与金融工具相关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未能履行义务从而导致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的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本公司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存在较低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定性标准为主要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
(2)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
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相关定义如下:
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 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风险暴露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品的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违约损失率为违约发生时风险敞口损失的百分比,以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为基准进行计算;
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 12 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前瞻性信息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应收账款中,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的23.86%(2023年1月-6月:56.81%);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公司其他应收款总额的25.52%(2023年1月-6月:42.33%)。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统筹负责公司内各子公司的现金管理工作,包括现金盈余的短期投资和筹措贷款以应付预计现金需求。本公司的政策是定期监控短期和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及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
截止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金融负债到期期限如下:
项 目 | 2024年6月30日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备注 | |
短期借款 | 31,019,375.00 | ||||
应付账款 | 29,652,524.88 | ||||
其他应付款 | 961,105.49 | ||||
合计 | 61,633,005.37 |
(续上表)
项 目 | 2023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备注 | |
短期借款 | 44,028,055.56 | ||||
应付账款 | 37,695,021.25 | ||||
其他应付款 | 1,649,708.09 | 400,000.00 | |||
合计 | 83,372,784.90 | 400,000.00 |
公司主要金融资产:
项 目 | 2024年6月30日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4年 | 4年以上 | 合计 | |
货币资金 | 267,514,398.85 | 267,514,398.8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60,708,263.01 | 460,708,263.01 | ||||
应收账款 | 138,971,443.98 | 138,971,443.98 | ||||
其他应收款 | 5,326,400.00 | 5,326,400.00 | ||||
其他流动资产 | 4,991,582.99 | 4,991,582.9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2,490,925.00 | 21,352,588.97 | 451,807,671.25 | 485,651,185.22 | ||
合计 | 890,003,013.83 | 21,352,588.97 | 451,807,671.25 | 1,363,163,274.05 |
(续上表)
项 目 | 2023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4年 | 4年以上 | 合计 | |
货币资金 | 914,763,371.24 | 914,763,371.2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25,418,493.15 | 325,418,493.15 | ||||
应收票据 | 136,455.00 | 136,455.00 | ||||
应收账款 | 142,981,360.84 | 142,981,360.84 | ||||
应收款项融资 | 28,029.00 | 28,029.00 |
其他应收款 | 46,619.50 | 46,619.5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810,550.00 | 21,008,534.19 | 23,819,084.19 | |||
合计 | 1,386,184,878.73 | 21,008,534.19 | 1,407,193,412.92 |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60,708,263.01 | 460,708,263.01 | ||
(1)债务工具投资 | 460,708,263.01 | 460,708,263.01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460,708,263.01 | 460,708,263.01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和市场可比公司模型等。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无风险利率、基准利率、汇率、信用点差、流动性溢价、缺乏流动性折扣等。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列报的大额存单及利息、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上海谊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持有2.3629%持股平台,实际控制人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持股12.0060%股东 |
上海杉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持股4.7259%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上海爱珀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上海歌佰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上海凯宝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
上海佰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歌佰德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
上海恰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担任其董事 |
孙菁 | 董事、持股0.6928%股东 |
方舟 | 董秘 |
张文明 | 副总经理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2,727,799.98 | 1,793,894.80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上海歌佰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555,871.75 | 555,871.75 |
其他应付款 | 孙菁 | 400,000.00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授予对象类别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 | 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 |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
首次授予股权激励 | 33元/股 | 0个月-34个月 | ||
预留部分股权激励 | 29.73元/股 | 5个月-42个月 |
注:2023年度存在资本公积转增资本,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原始预留股份为20万股,转增资本后变为22万股;对应的预留部分行权价格变为29.73元/股。
其他说明1)首次授予股权激励
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12月21日,以33.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78名激励对象授予159.30万股限制性股票,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按照授予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上述股权激励计划方案披露后,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息的权益分派方案,且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丧失该激励计划的股票归属权。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需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授予数量、授予价格、以及激励对象进行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人数由78人调整68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由159.30万股调整为155.90万股,合计3.4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因定增分红,授予价格(包含预留授予)由33元/股调整为29.73元/股;首次授予数量由
155.9万股调整为171.49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20万股调整为22万股。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准,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0%,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0%。且对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执行绩效考核,考评分为5个等级,不同等级对应不同的可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2)预留部分股权激励
预留部分股权激励授予日为2023年8月16日,以定增分红影响后调整的29.7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名激励对象(营销中心核心骨干人员)授予22万股(定增及分红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按照授予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准,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0%,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0%。且对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执行绩效考核,考评分为5个等级,不同等级对应不同的可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按照布莱克_斯科尔斯期权估值模型确认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披露的《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及2023年8月18日披露的《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激励议案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37,840,222.58 |
其他说明无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首次授予股权激励 | 7,940,462.40 | |
预留部分股权激励 | 1,845,342.94 | |
合计 | 9,785,805.34 |
其他说明无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144,012,316.30 | 147,728,345.70 |
1至2年 | 2,399,715.00 | 2,932,702.70 |
小计 | 146,412,031.30 | 150,661,048.40 |
减:坏账准备 | 7,440,587.32 | 7,679,687.56 |
合计 | 138,971,443.98 | 142,981,360.84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46,412,031.30 | 100.00 | 7,440,587.32 | 5.08 | 138,971,443.98 | 150,661,048.40 | 100.00 | 7,679,687.56 | 5.10 | 142,981,360.84 |
其中: | ||||||||||
医药流通企业组合 | 146,412,031.30 | 100.00 | 7,440,587.32 | 5.08 | 138,971,443.98 | 150,661,048.40 | 100.00 | 7,679,687.56 | 5.10 | 142,981,360.84 |
合计 | 146,412,031.30 | / | 7,440,587.32 | / | 138,971,443.98 | 150,661,048.40 | / | 7,679,687.56 | / | 142,981,360.8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医药流通企业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44,012,316.30 | 7,200,615.82 | 5.00 |
1-2年 | 2,399,715.00 | 239,971.50 | 10.00 |
合计 | 146,412,031.30 | 7,440,587.3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附注五、11。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679,687.56 | -239,100.24 | 7,440,587.32 | |||
合计 | 7,679,687.56 | -239,100.24 | 7,440,587.3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28,823,213.20 | 28,823,213.20 | 19.69 | 1,447,724.60 | |
第二名 | 14,033,760.00 | 14,033,760.00 | 9.59 | 701,688.00 | |
第三名 | 11,268,551.90 | 11,268,551.90 | 7.70 | 563,427.60 | |
第四名 | 11,168,662.70 | 11,168,662.70 | 7.63 | 558,433.14 | |
第五名 | 8,552,620.50 | 8,552,620.50 | 5.84 | 427,631.03 | |
合计 | 73,846,808.30 | 73,846,808.30 | 50.45 | 3,698,904.37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29,905,747.58 | 13,166,189.04 |
合计 | 29,905,747.58 | 13,166,189.0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18,374,700.00 | 723,019.50 |
1至2年 | 439,500.00 | 422,800.00 |
2至3年 | 376,300.00 | 450,000.00 |
3至4年 | 480,000.00 | 250,000.00 |
4至5年 | 700,000.00 | 1,350,000.00 |
5年以上 | 9,535,247.58 | 9,970,369.54 |
合计 | 29,905,747.58 | 13,166,189.04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子公司往来款 | 24,579,347.58 | 13,119,569.54 |
备用金 | 5,276,000.00 | 19.50 |
押金 | 50,400.00 | 46,600.00 |
合计 | 29,905,747.58 | 13,166,189.04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24,579,347.58 | 82.19 | 关联方往来 | 1年以内、1至5年、5年以上 | |
第二名 | 400,000.00 | 1.34 | 备用金 | 1年以内 | |
第三名 | 346,000.00 | 1.16 | 备用金、押金 | 1年以内、1至2年 | |
第四名 | 213,600.00 | 0.71 | 备用金、押金 | 1年以内、1至2年 | |
第五名 | 200,000.00 | 0.67 | 备用金 | 1年以内 | |
合计 | 25,738,947.58 | 86.07 | / | /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40,000,000.00 | - | 40,000,000.00 | 20,000,000.00 | - | 20,000,000.00 |
合计 | 40,000,000.00 | - | 40,000,000.00 | 20,000,000.00 | - | 20,000,000.00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上海联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上海佑希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合计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40,000,000.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21,669,189.11 | 5,933,061.77 | 200,177,539.14 | 13,190,613.02 |
其他业务 | 252,660.54 | 583,474.92 | 252,660.54 | 553,969.72 |
合计 | 121,921,849.65 | 6,516,536.69 | 200,430,199.68 | 13,744,582.74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注射用紫杉醇聚合物胶束 | 121,669,189.11 | 5,933,061.77 |
其他 | 252,660.54 | 583,474.92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国内 | 121,921,849.65 | 6,516,536.69 |
按收入确认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121,669,189.11 | 5,933,061.77 |
销售商品 | 121,669,189.11 | 5,933,061.77 |
在某一时段确认收入 | 252,660.54 | 583,474.92 |
其他 | 252,660.54 | 583,474.92 |
合计 | 121,921,849.65 | 6,516,536.6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3,518,424.66 | 2,321,608.75 |
合计 | 3,518,424.66 | 2,321,608.75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967,958.81 | 七、67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4,226,687.67 | 七、68,七、70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610,208.69 | 七、74,七、7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37,665.6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1,346,772.12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34 | 0.17 | 0.1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25 | 0.16 | 0.16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周劲松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8月7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