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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银行: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08

证券代码:001227 证券简称:兰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4-032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本行董事会。本行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23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行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本行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行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15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行股份的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4年8月15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行股东(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规定,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的50%时,其在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将受到限制。

2.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行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11号(兰州银行大厦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编码议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00关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00关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4.00关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津贴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议案5、6、7、8为等额选举
5.00关于选举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6)人
5.01许建平
5.02刘 敏
5.03刘 靖
5.04张少伟
5.05韩泽华

5.06

5.06李 燕
6.00关于选举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4)人
6.01林 柯
6.02方文彬
6.03李富有
6.04杨立勋
7.00关于选举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7.01苏立钊
7.02陈忆君
8.00关于选举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外部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8.01董希淼
8.02许尔文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本行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董事会换届选举中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将分别进行。第六项议案所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上述各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本行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三、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件2)、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参会回执见附件3),并请电话确认。

(二)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8月19日和8月20日(9:00-12:00,14:30-18:00)。

(三)登记地点: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11号兰州银行大厦(邮编:730030)

联系人:任女士、王先生

电话:0931-8150129,0931-8449687

传真:0931-4600239

邮箱:dongshihui@lzbank.com

(五)其他事项: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227”;投票简称为“兰行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优先股股东投票的议案。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第一至四项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第五至八项议案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制。

4.本次股东大会未设置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8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备查文件

(一)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7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说明:对于非累积投票制的提案,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中的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对于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提案,请填写具体投票数量。

议案编码议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00关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00关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4.00关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津贴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议案5、6、7、8为等额选举采取等额投票,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5.00关于选举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6)人
5.01许建平
5.02刘 敏
5.03刘 靖

5.04

5.04张少伟
5.05韩泽华
5.06李 燕
6.00关于选举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4)人
6.01林 柯
6.02方文彬
6.03李富有
6.04杨立勋
7.00关于选举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7.01苏立钊
7.02陈忆君
8.00关于选举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外部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8.01董希淼
8.02许尔文

注:1.议案一至四是非累积投票议案,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未作选择的应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未作选择且未注明是否授权的视为无效委托。

2.议案五至八适用累积投票制投票,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本行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五,有6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六,有4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股东监事(如议案七,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股东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股东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选举外部监事(如议案八,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外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外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社会统一代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兹证明,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系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本公司委派其全权代表本公司出席2024年8月23日在兰州召开的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行使表决权。特此证明。

股东名称: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自然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户号码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联系电话
出席会议人员身份证号码
自然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公章、法人章): 年 月 日

注:1.现场会议参加人员填写本回执;

2.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与股东名册上所载一致);

3.本回执填妥后,请于2024年8月20日(星期二)前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专人方式送达本行,并请电话确认。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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