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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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8月7日,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陈云俊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本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张文宇,监事袁霞为张文宇的配偶,故袁霞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获授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8月7日,并同意以22.1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25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87.5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张文宇,监事袁霞为张文宇的配偶,故袁霞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