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
发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核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3】SCP226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人民币3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25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关于公司超短期融资券获得注册的公告》(2023-042)。
公司于2024年8月5日完成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额为11亿元人民币,期限为86天,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票面利率为1.92%。2024年8月6日,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所募集资金11亿元人民币已经全额到账。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联席主承销商,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未来到期的有息负债。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