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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普智能: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07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3/8/3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3年8月31日~2024年8月30日
预计回购金额3,000万元~5,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7元/股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1,029.20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84%
实际回购金额4,109.14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3.14元/股~5.78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3年9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和超募资金,以不超过7元/股(含)的回购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3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228,282,800股的0.0326%,回购成

交的最高价为5.05元/股,最低价为4.9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5,797.9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029.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228,282,800股的0.8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78元/股,最低价为3.14元/股,回购均价3.9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091,382.7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超募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回购提议人在回购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回购前回购完成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771,911,02362.84760,100,00061.88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456,371,77737.16468,182,80038.12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0010,292,0240.84%
股份总数1,228,282,800100.001,228,282,800100.00

注: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于2024年3月22日上市流通。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1,029.20万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使用回购股份,并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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