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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明技术: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07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一、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26日通过专人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持有人,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孙英女士召集和主持,应出席持有人17人,实际出席持有人17人,代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13,218,400份,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总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设立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监督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表决结果:同意13,218,40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案》选举胡修彪、邱林岱、陈丹为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一致。前述管理委员会成员均未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未在公司第一大股东单位担任职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表决结果:同意13,218,40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同日,公司召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胡修彪为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为保证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授权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3、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的购买、过户等事宜;

4、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5、负责与专业咨询机构或资产管理机构的对接工作(如有);

6、代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7、在存续期内办理或授权资产管理机构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解锁份额对应标的股票的出售及分配等相关事宜;

8、管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分配;

9、决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回收及对应收益分配安排;

10、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转让登记;

11、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行使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负责管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含现金资产)、在锁定期届满后售出公司股票进行变现、使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现金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存款、银行利息、公司股票对应的现金红利、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其他投资所形成的现金资产)购买公司股票或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证券、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等现金

管理工具等;

12、持有人会议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授权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自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表决结果:同意13,218,40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8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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