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5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有明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已于2024年7月30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4年8月5日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以7.7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名预留部分激励对象授予29.3375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