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7月2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8月2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应发表决票5张,实发表决票5张,实收表决票5张。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议案,决议公告如下:
一、 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上海华谊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通过查验上海华谊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谊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了2024年上半年华谊财务公司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在内的定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对华谊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编制了《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华谊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华谊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特此公告。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