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7月26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4年8月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文江先生主持,应参会董事8名,实际参会董事8名。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补选苑继波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