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1日在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柯井社300号公司海沧基地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前公司董秘办公室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浩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以举手表决的形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总经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各项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赋予的总经理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二)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
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监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全部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四)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完整体现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全部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0)。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监 事 会 |
2024年8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