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26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监事会主席冯敬平女士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鉴于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监事会同意注销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602,731份。
鉴于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2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监事会同意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05,300份;3名激励对象因2023年度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结果为C,故第一个行权期个人层面行权系数为50%,个人当年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占当年个人层面计划行权额度的50%)需由公司注销,监事会同意注销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450份;本次注销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合计409,750份。
综上,本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1,012,481份。
本次注销不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实施,且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可行权的1,000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公司层面已达到《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度的考核指标,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即将满足。同意公司为符合行权条件的1,000名激励对象办理自主行权的相关手续,对应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3,932,677份,行权价格为55.77元/份。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