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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信科技:关于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02

证券代码:300231 证券简称:银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1债券代码:123059 债券简称:银信转债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300231,证券简称:银信科技

2、债券代码:123059,债券简称:银信转债

3、转股价格:人民币9.25元/股

4、转股期间:2021年1月21日至2026年7月14日

5、根据《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自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8月2日,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预计可能触发“银信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条件,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15号)核准,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公开发行了391.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9,140.00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39,14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684号”文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8月12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银信转债”,债券代码“123059”。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7月21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1年1月21日至2026年7月14日。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9.91元/股。

1、因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3,150,226.00股后的418,949,99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银信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人民币9.91元/股调整为9.7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4月1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2、因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3,138,933.00股后的418,961,28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银信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人民币9.72元/股调整为9.5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3、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2022年12月21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因公司回购股份三年有效期届满,注销剩余23,137,908股回购股份,公司总股本由442,100,220股减少至418,962,312股。根据《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银信转债的转股价格

由原来的人民币9.53元/股调整为9.6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1月6日起生效。

4、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418,963,24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银信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人民币9.65元/股调整为9.4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17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5、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419,015,05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银信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人民币9.45元/股调整为9.2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银信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

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说明

自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8月2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预计可能触发“银信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上市公司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或者重组报告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未按本款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银信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询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全文。

特此公告。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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