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4-056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年8月1日下午15:00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8月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大道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A座32楼,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总部行政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学武先生因公出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一致推举董事杨林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10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188,094,4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5501%。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11人,代表股份176,969,6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4957%。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96人,代表股份11,124,8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44%。
(四)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97人,代表股份11,597,9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6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73,1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6人,代表股份11,124,8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44%。
(五)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与会股东对以下子议案进行了如下表决:
1.01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同意188,092,1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2,03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1,595,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1%;反对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弃权2,0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5%。
1.02回购股份的方式
同意188,092,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1,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1,596,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7%;反对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弃权1,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
1.03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或定价原则
同意188,091,6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1,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1,7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1,595,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9%;反对1,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弃权1,7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7%。
1.0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同意188,090,1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
反对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1,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1,593,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3%;反对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8%;弃权1,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
1.05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同意188,082,7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8%;反对7,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4,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1,586,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91%;反对7,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8%;弃权4,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1%。
1.0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同意188,081,9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4%;反对4,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弃权8,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1,585,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22%;反对4,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9%;弃权8,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9%。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188,064,4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1%;反对25,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弃权4,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1,567,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16%;反对25,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3%;弃权4,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1%。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莫彪、郑宏飞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