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北三东路29-2号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西部牧业股票代码:300106信息披露义务人:石河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住所:新疆石河子市北三路79号四楼通讯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三路79号四楼股份变动性质: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签署日期:2024年8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 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 7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7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 7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 8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 8
五、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情况 ...... 8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一、备查文件 ...... 11
二、备查地点 ...... 11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上市公司、西部牧业 | 指 | 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
收购人、天得生物 | 指 | 新疆天得生物有限公司 |
兵团 | 指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兵团国资委 | 指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第八师、八师 | 指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 |
八师国资委 | 指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石河子国资公司 | 指 | 石河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股份转让协议》 | 指 | 天得生物与石河子国资公司签署的《石河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与新疆天得生物有限公司关于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无偿划转)协议》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A股、股 | 指 | 人民币普通股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石河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河子国资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 石河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1996-05-13 |
注册地址 | 新疆石河子市北三路79号四楼 |
法定代表人 | 周骞 |
注册资本 | 298,778万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9001299898600M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
经营范围 | 国有资产产权(股权)经营,引资,投资,咨询;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经营期限 | 1996-05-13至无固定期限 |
股东情况 | 八师国资委持股89.77%、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9.15%、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持股1.08% |
通讯地址 | 新疆石河子市北三路79号四楼 |
邮政编码 | 832099 |
联系电话 | 0993-2093702 |
八师国资委持有石河子国资公司89.77%股权,是石河子国资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石河子国资公司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居住地 | 职务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周骞 | 男 | 中国 | 中国 | 董事长 | 否 |
买生 | 男 | 中国 | 中国 | 董事 | 否 |
孙志红 | 女 | 中国 | 中国 | 董事 | 否 |
孙安洛 | 男 | 中国 | 中国 | 董事 | 否 |
宋海燕 | 女 | 中国 | 中国 | 董事 | 否 |
李莉 | 女 | 中国 | 中国 | 监事 | 否 |
王亚敏 | 女 | 中国 | 中国 | 监事 | 否 |
孙丽红 | 女 | 中国 | 中国 | 监事 | 否 |
段军林 | 男 | 中国 | 中国 | 副总经理 | 否 |
牛红 | 女 | 中国 | 中国 | 副总经理 | 否 |
刘建东 | 男 | 中国 | 中国 | 副总经理 | 否 |
杨延中 | 男 | 中国 | 中国 | 副总经理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拥有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牧业”)41.82%(对应88,378,171股)权益外,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为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根据八师国资委下发的《关于将国资公司持有的西部牧业41.82%股权无偿划转至天得生物的通知》(师国资权〔2024〕17号),石河子国资公司拟将所持有的西部牧业41.82%(对应88,378,171股)的股权无偿划转至新疆天得生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得生物”)。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本次权益变动以外,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计划。若届时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无偿划转前,石河子国资公司直接持有西部牧业41.82%(对应88,378,171股)股份,石河子国资公司拟将持有的西部牧业所有股份无偿划转至天得生物。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天得生物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41.82%(对应88,378,171股)股份,石河子国资公司不再持有西部牧业的股份。本次无偿划转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4年7月31日,石河子国资公司(甲方)与天得生物(乙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条 本次股份转让数量
甲方同意将所持西部牧业41.82%的股份无偿转让予乙方,乙方同意无偿受让该等股份。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甲方不再持有西部牧业股份,乙方成为西部牧业的控股股东。
第二条 无偿划转基准日
本次股权划转的基准日为2024年1月1日。
上市公司于基准日前已经分配的利润由甲方享有,上市公司于基准日前尚未分配的利润及基准日及其后产生的利润由乙方享有。
第三条 无偿划转的审批、变更登记
3.1甲方、乙方分别将就本次无偿划转各自取得其内部具有合法权限的决策机构的审议批准。
3.2甲方、乙方已就本次无偿划转取得国资主管部门的审核批准。
3.3双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办理/或协助办理本次无偿划转所需的法律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标的股份过户和变更登记手续,将标的股份登记在乙方名下。
3.4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标的股份由乙方持有,乙方享有标的股份项下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关股东义务,甲方对标的股份不再享有股东权利,亦不承担相关股东义务。第四条 税费承担因实施本次无偿划转所产生的相关税费(如有),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第五条 不可抗力第六条 违约责任第七条 争议解决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履行、变更与解除
8.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加盖公章并经各自内部具有合法权限的决策机构审议批准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8.2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需经双方同意并以签署书面文件的形式作出。该等以书面文件形式作出的修改和补充,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8.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时,本协议方可解除。”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西部牧业88,378,171股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其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五、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未清偿的负债,也不存在上市公司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负债提供的未解除的担保,或其他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外,在上市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拟发生变更暨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3、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4、股份转让协议、八师国资委批复;
5、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至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石河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骞2024年8月1日
(本页无正文,为《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石河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骞
2024年8月1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北三东路29-2号 |
股票简称 | 西部牧业 | 股票代码 | 300106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石河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新疆石河子市北三路79号四楼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88,378,171股 持股比例:41.82%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由88,378,171股减少至0股 变动比例:由41.82%减少至0.00%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尚未完成 方式:国有股份无偿划转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备注:本次转让为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不涉及资金来源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本页无正文,为《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附表的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石河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骞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