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5 证券简称:通光线缆 编号:2024-052债券代码:123034 债券简称:通光转债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经事后审核及公司自查,对《2023年年度报告》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进行更正,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一)更正前: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元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3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 | 2023年度占用累计 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3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3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3年期末 占用资金余额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计 | -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计 | - | - | - | - | - | |||||
其他关联方及附属企业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计 | ||||||||||
总计 | - | - | - | - | - | |||||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 | 资金往来方名称 |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3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 | 2023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3年度往来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3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3年期末 往来资金余额 | 往来形成原因 | 往来性质 (经营性往来、 非经营性往来)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西安金波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母公司控制 | 应收账款 | 15.06 | 39.07 | 54.13 | 货款 | 经营性往来 | ||
四川通光光纤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控制 | 应收账款 | 37.02 | 37.02 | 货款 | 经营性往来 |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江苏通光海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5,211.10 | 6,640.91 | 11,852.01 | 资金往来 | 非经营性往来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 南通海泰电力能源有限公司 | 受张强重大影响 | 应收账款 | 182.51 | 138.06 | 44.45 | 货款 | 经营性往来 | ||
江苏通光昌隆电力能源有限公司 | 受张强重大影响 | 应收账款 | 0.92 | 13.19 | 14.11 | - | 货款 | 经营性往来 | ||
南通海泰电力能源有限公司 | 受张强重大影响 | 其他应收款 | 2.00 | 18.04 | 2.00 | 18.04 | 投标保证金 | 经营性往来 | ||
南通昌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受张强重大影响 | 其他应收款 | 10.00 | 10.00 | 投标保证金 | 经营性往来 | ||||
江苏海通达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 公司联营企业 | 应收账款 | 408.52 | 135.55 | 272.97 | 工程款、房租 | 经营性往来 | |||
江苏海通达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 公司联营企业 | 其他应收款 | 650.00 | 1.21 | 651.21 | 资金往来 | 非经营性往来 | |||
总计 | - | - | - | 5,421.59 | 7,806.75 | 1.21 | 12,894.09 | 335.46 | - |
(二)更正后: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元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3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 | 2023年度占用累计 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3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3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3年期末 占用资金余额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计 | -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计 | - | - | - | - | - | |||||
其他关联方及附属企业 | 江苏海通达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 公司联营企业 | 其他应收款 | 650.00 | 1.21 | 651.21 | 财务资助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计 | 650.00 | 1.21 | 651.21 | |||||||
总计 | - | - | - | 650.00 | 1.21 | 651.21 | - | - | ||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 | 资金往来方名称 |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3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 | 2023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3年度往来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3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3年期末 往来资金余额 | 往来形成原因 | 往来性质 (经营性往来、 非经营性往来)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西安金波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母公司控制 | 应收账款 | 15.06 | 39.07 | 54.13 | 货款 | 经营性往来 | ||
四川通光光纤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控制 | 应收账款 | 37.02 | 37.02 | 货款 | 经营性往来 |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江苏通光海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5,211.10 | 6,640.91 | 11,852.01 | 资金往来 | 非经营性往来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 南通海泰电力能源有限公司 | 受张强重大影响 | 应收账款 | 182.51 | 138.06 | 44.45 | 货款 | 经营性往来 | ||
江苏通光昌隆电力能源有限公司 | 受张强重大影响 | 应收账款 | 0.92 | 13.19 | 14.11 | 货款 | 经营性往来 | |||
南通海泰电力能源有限公司 | 受张强重大影响 | 其他应收款 | 2.00 | 18.04 | 2.00 | 18.04 | 投标保证金 | 经营性往来 | ||
南通昌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受张强重大影响 | 其他应收款 | 10.00 | 10.00 | 投标保证金 | 经营性往来 | ||||
江苏海通达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 公司联营企业 | 应收账款 | 408.52 | 135.55 | 272.97 | 工程款、房租 | 经营性往来 | |||
总计 | - | - | - | 5,421.59 | 7,156.75 | 12,242.88 | 335.46 | - | - |
二、《2023年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一)更正前: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二)更正后: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股东或关联人名称 | 关联关系类型 | 占用时间 | 发生原因 | 期初数 | 报告期新增占用金额 |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报告期偿还总金额 | 期末数 |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截至年报披露日余额 | 预计偿还方式 | 预计偿还金额 | 预计偿还时间(月份) |
江苏海通达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关联人 | 2023年9月19日至10月12日 |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通光海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参股公司江苏海通达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0 | 650 | 0.29% | 651.21 | 0 | 0.00% | 0 | 0 | |||
合计 | 0 | 650 | 0.29% | 651.21 | 0 | 0.00% | 0 | 0 | ||
相关决策程序 | 2023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3年12月29日,上述议案经公司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当期新增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原因、责任人追究及董事会拟定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 | 2023年9月,通光线缆全资子公司江苏通光海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光海洋”)与公司参股公司江苏海通达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达”)签订借款协议,通光海洋向海通达提供借款,借款总额650万,借款时间自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10月19日止,借款利率为年息3.45%。该笔借款用于支持海通达业务顺利开展。海通达其他股东之一通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光集团”)为本次借款事项提供全额担保,海通达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相应提供借款。截至2023年10月12日,公司已全部收回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本金及利息,未对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造成实质性损害。本次借款发生前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公司分别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对本次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并加强财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和工作能力,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 |||||||||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董事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明 | 不适用 | |||||||||
会计师事务所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意见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A90556号)。 |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金情况与专项审核意见不一致的原因 |
除上述内容外,《2023年年度报告》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其他内容不变。上述更正不涉及对财务数据的调整,不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任何影响,本次更新后的《2023年年度报告(更新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更新后)》将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恳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及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