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72 证券简称:君逸数码 公告编号:2024-022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24年8月16日(星期五)14:30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会议召开的时间:2024年8月16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12日(星期一)
7、出席/列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上述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三街288号1号楼12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6人 |
1.01 | 关于选举曾立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02 | 关于选举张志锐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03 | 关于选举杜晓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04 | 关于选举严波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05 | 关于选举韩家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06 | 关于选举李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3人 |
2.01 | 关于选举邓菊秋女士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2.02 | 关于选举余睿先生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2.03 | 关于选举王力先生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3.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2人 |
3.01 | 关于选举杨浩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3.02 | 关于选举赵丹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4.00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
5.00 |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6.00 | 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2、各议案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议案5.00相关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4、其他说明
上述议案1.00、议案2.00、议案3.00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6人,应选6人;独立董事候选人3人,应选3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2人,应选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议案2.00为选举独立董事事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选举。上述候选人的简历等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
计票及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所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要提前办理参会登记,具体登记方式如下: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登记时间以公司实际收到时间为准,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8月13日9:00-17:00
3、登记地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三街288号1号楼13楼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张志锐 王丽梅
联系电话:028-85557733
传 真:028-85536399
电子邮箱:dongmi@joyouai.com
联系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三街288号1号楼13楼证券部
5、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51172”,投票简称为“君逸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本次采取等额选举方式。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 X1 票 |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 X2 票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采取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采取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8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8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意见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或填选举票数):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6人 | |||
1.01 | 关于选举曾立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1.02 | 关于选举张志锐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1.03 | 关于选举杜晓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1.04 | 关于选举严波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1.05 | 关于选举韩家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1.06 | 关于选举李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3人 | |||
2.01 | 关于选举邓菊秋女士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2.02 | 关于选举余睿先生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2.03 | 关于选举王力先生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2人 |
3.01 | 关于选举杨浩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
3.02 | 关于选举赵丹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4.00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投票说明: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在栏外划“√”或全部空白的,视为弃权。
2、选举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应选人数。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之日止。
5、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本附件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三: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 |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 |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 |
是否本人参会 | □是 □否 |
受托人姓名 |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
联系邮箱 | |
联系地址 | |
注: 1、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本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登记时间内用信函、邮件或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登记时间以公司实际收到时间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 |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