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会后重
大事项的承诺函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于 2023 年 9 月 21日通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于 2023 年 11 月 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83 号)。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3 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公司本次发行会后事项出具了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会后重大事项的承诺函》及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函。
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股票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