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4年7月25日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九十四次会议通知,会议于7月31日以现场(视频)会议方式在本行总行27楼三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杨秀明董事长主持,应参会董事14名,实际参会董事14名,本行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李聪先生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行董事会同意聘任李聪先生为本行副行长,其任职资格需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核准。李聪先生的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
二、关于修订重庆银行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增加《重庆银行2024年审计计划》审计项目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2024年度中期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的重要政策、重要模型和关键参数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启动重庆银行大厦北楼装修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附件:李聪先生简历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日
附件:李聪先生简历
李聪,男,1979年4月生,硕士,中共党员。现任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李聪先生于2000年7月至2005年4月任重庆腾辉特种水泥有限公司主办会计、财务处副处长;于2005年4月至2014年2月历任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财务管理岗、董事会办公室投资者关系岗、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助理;于2014年2月至2019年1月历任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其间于2015年5月至12月挂职任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货币信贷管理处副处长;于2019年1月起任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其间于2019年9月至12月在重庆市委党校中青二班学习;于2024年7月起任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李聪先生于1998年9月至2003年6月在重庆工学院会计系(现重庆理工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专业学习,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于2010年11月至2014年12月在重庆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截至目前,除上述情形外,李聪先生及其近亲属与本行、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李聪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