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2024年7月26日,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电股份”或“公司”)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拟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查,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审议《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经审查,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
财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监管要求的情形。截至2024年6月30日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未发现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综上,同意《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潘桂岗 张学栋 金 华
签字:
二○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