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4年7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26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会议由副董事长李志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拟提名马天毅先生、李志勇先生、徐宗云先生、王哈滨先生、刘少华先生、徐青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任期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拟提名陈敏女士、杨胜刚先生、陈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任期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9)。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