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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桥信息: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31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603918)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八月

目录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 4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6

议案一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7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股东大会须知如下,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自觉遵守。

一、会议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进行,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合法履行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与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权利。

二、会议登记

1、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2024年8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登记的,应于会议召开当日下午13点00分前到会议召开地点办理登记。登记时提供下列文件: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等办理参会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等办理参会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参会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参会登记。

(3)网络投票登记注意事项: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报送用于网络投票的股东账户;公司其他股东利用交易系统可以直接进行网络投票,不需要提前进行参会登记。

2、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传真件原件交予本公司。

3、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于2024年8月7日下午13:00前到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487号宝石园25号楼四楼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签到登记,未在下午13:00前办理签到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不能参加会议表决。

三、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会议上发言的,应当先在大会正式召开前到大会发言登记处登记。会议根据登记情况安排股东发言,股东发言及提问前,应先介绍自己的股东身份(或所代表的股东单位)并报告所持股份数;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的发言和提问。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发言一般不超过5分钟;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发言,并不得超出本次会议议案范围;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大会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四、如需提前离开会场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将表决票提交给大会秘书处。

五、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保荐代表人、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进入会场。

六、股东大会期间,请参会人员将手机调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一、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其中:

特别决议议案:无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二、投票与表决

1、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每一表决事项均为单选,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3、投票结束后,由计票人当场统计选票,并由监票人对投票和计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结束后,向会议主持人提交计票结果,监票人在计票结果书面文件上签字确认并由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4、本次审议的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监票人与计票人的产生及其职责

1、在对议案审议表决前,由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举手表决方式推举2名股东代表和1名监事代表担任计票人、监票人。

2、计票人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1)核实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人数以及代表股权数;

(2)清点票数,根据股东名册对照审核登记手续或有效证件是否齐全(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去掉无效票,统计有效票数和每一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

(3)计票结束,向会议主持人提交计票结果。

3、监票人负责对投票和计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4年8月7日下午13:00会议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487号宝石园25号楼四楼会议室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金史平会议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宣布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开始。

二、由董事会秘书宣布大会须知及表决办法。

三、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股东发言及提问。

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举手表决的方式推举2名股东代表和1名监事代表担任计票人、监票人。

六、与会股东进行投票表决。

七、现场表决统计。

八、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九、待网络投票结果生成后合并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十、会议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十三、与会董事、监事、主持人等签署会议决议、记录。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议案一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拟为控股孙公司上海金桥亦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桥亦法”)提供担保人民币2,000万元。具体担保事项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金桥亦法拟分别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湾支行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漕河泾支行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1,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拟就上述融资授信事项为金桥亦法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会议资料披露日,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正式签署。上述担保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担保期限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审批在额度之内的具体担保事宜并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

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反担保。金桥亦法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孙公司,由公司主要负责运营管理,公司对金桥亦法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且公司为金桥亦法本次融资授信提供足额担保,因此金桥亦法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金桥亦法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上述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金桥亦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MA1GEPQL5Y

注册地/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闵行区沪青平公路277号5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金史平

成立时间:2021年6月2日

营业期限:2021-06-02至2051-06-0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法律咨询(不包括依法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业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股东: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金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桥科技”)持有金桥亦法41%股份,上海鑫示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鑫示知”)持有金桥亦法10%股份,上海鑫盎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金桥亦法30%股份,上海鑫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金桥亦法19%股份。金桥科技与上海鑫示知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双方约定:在金桥科技为金桥亦法单一最大股东期间,上海鑫示知无偿地将其持有的金桥亦法10%股权对应全部表决权委托金桥科技行使,上述委托不可撤销、不设限制,并确认金桥科技可随其意愿自由行使该等表决权。因此,金桥亦法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会计科目2023年度 (经审计)2024年1-3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1,714.66527.84
净利润-126.92-95.24
会计科目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4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872.441,701.77
负债总额2,256.762,181.33
净资产-384.32-479.56
流动负债总额1,255.841,180.41
银行贷款总额2000.002000.00

三、拟签署的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人: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上海金桥亦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湾支行借款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授信期限:1年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人: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上海金桥亦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漕河泾支行借款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授信期限:1年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会议资料披露日,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正式签署。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将由金桥亦法与银行协商决定。借款金额、担保方式和授信期限将不会超过本次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述额度。如最终签署的协议内容有重大调整,公司将及时披露进展公告。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系为满足金桥亦法正常业务发展所需,担保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有利于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同时被担保人具备正常的债务偿还能力,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金桥亦法本次融资授信由公司提供担保,金桥亦法其他股东未按照出资比例提供担保,主要原因为金桥亦法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孙公司,由公司主要负责运营管理,公司对金桥亦法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且公司为金桥亦法本次融资授信提供足额担保,因此金桥亦法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金桥亦法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上述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已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孙公司金桥亦法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金桥亦法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求,有利于优化金桥亦法债务结构,提高金桥亦法的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金桥亦法生产经营稳定,资信情况优良。金桥亦法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主要原因是金桥亦法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孙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可有效防控担保风险。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会议资料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元,上述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均为

0.0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上述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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