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8 证券简称:维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3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维宏股份 | 股票代码 | 300508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刘明洲 | 何闫闫 | ||
电话 | 021-33587515 | 021-33587515 |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1590号 | 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1590号 | ||
电子信箱 | weihongzq@weihong.com.cn | weihongzq@weihong.com.cn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237,610,268.38 | 218,095,599.43 | 8.9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1,110,699.04 | 49,330,252.50 | -16.6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2,362,776.70 | 45,868,778.00 | -29.4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3,344,461.55 | 49,360,782.40 | -72.9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768 | 0.4522 | -16.6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757 | 0.4522 | -16.9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65% | 7.30% | -1.65%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849,963,535.11 | 892,073,665.91 | -4.7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701,460,919.31 | 703,131,859.86 | -0.24%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2,451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汤同奎 | 境内自然人 | 31.90% | 34,805,069.00 | 26,103,802.00 | 不适用 | 0 |
郑之开 | 境内自然人 | 23.38% | 25,509,780.00 | 25,509,780.00 | 不适用 | 0 |
胡小琴 | 境内自然人 | 3.71% | 4,048,400.00 | 0.00 | 不适用 | 0 |
赵东京 | 境内自然人 | 0.56% | 612,460.00 | 459,345.00 | 不适用 | 0 |
#蔡晋生 | 境内自然人 | 0.47% | 517,600.00 | 0.00 | 不适用 | 0 |
牟凤林 | 境内自然人 | 0.32% | 354,396.00 | 354,222.00 | 不适用 | 0 |
薛飞 | 境内自然人 | 0.30% | 327,000.00 | 0.00 | 不适用 | 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鸿阳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29% | 314,300.00 | 0.00 | 不适用 | 0 |
BARCLAYS BANK PLC | 境外法人 | 0.28% | 300,362.00 | 0.00 | 不适用 | 0 |
高盛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 境外法人 | 0.23% | 252,808.00 | 0.00 | 不适用 | 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公司持股数量前10名股东中,公司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汤同奎先生和郑之开先生构成一致行动人;郑之开先生与胡小琴女士构成一致行动人;除此以外,上述公司内部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其他股东之间,公司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股东“蔡晋生”通过“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248,800股;股东“谢丽清”通过“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228,400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4年6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7月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收到员工对一名激励对象的问询。公司监事会委托人力资源部和其所在部门向当事人进行了解释说明,并由监事会通过邮件进行了正式回复,当事人未再提出其他问询。除此以外,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7月5日,公司披露了《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董事会尚未审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
(二)注册湖南维智和新加坡维宏技术子公司
(1)基于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成立了全资子公司湖南维宏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景梓森;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等;注册资本:600万元整。2024年6月3日收到由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下发的营业执照。
(2)积极拥抱中国装备制造业“走出去”的大趋势,公司着手海外布局。于2024年6月19日在新加坡注册了全资子公司Weihong Technology Pte Ltd;经营范围:各种商品的国际贸易和技术咨询服务;注册资本:40万新加坡元,约211.16万元人民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24年6月28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公告,1新加坡元对人民币5.27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