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密市污水处理和冲沟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
工程项目投资事项的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密市污水处理和冲沟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投资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7年4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新密市政府签订<新密市污水处理和冲沟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合作协议书>及成立中原环保新密水务有限公司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2017-26)。2018年7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新密市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补充协议及PPP项目合同并对新密水务增资的议案》,同意以PPP模式实施新密市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新密市城市管理局为项目实施机构,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原环保新密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密水务”)为项目公司具体负责项目融资、建设及运营工作,其中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由政府配套相应的财政补助资金(详见巨潮资讯网2018-50)。
二、具体事项
因外部环境变化,截止目前,有48785万元财政补助资金未来到位时间不确定,为推动双方依法合作履约,经与新密市城市管理局协商,拟对新密水务按照PPP合同约定的前期投入48785万元予以明确并签订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确前期投入的投资模式
双方同意将新密水务前期投入的48785万元明确为新密水务对本项目的投资,纳入项目总投资。
(二)回报机制
回报机制与原PPP合同一致,合理利润率为6.8%,年度折现率为6.2%,期限取26年。新密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协调将政府可用性付费纳入新密市财政中长期预算。
(三)责任义务
新密市城市管理局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PPP相关政策规定履行财政支出责任,协调办理投资明确等事项的审核审批手续,新密水务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补充协议进一步明确了投资回报方式,有利于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确保双方依法合作履约,降低财政补助资金未到位的不确定性影响,切实保障公司利益,同时也为后续项目验收审计、稳定运营等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对项目实施具有重要意
义。
四、风险提示
项目实施受政策、市场环境等多种因素变化影响,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新密市污水处理和冲沟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PPP项目合同(农村污水处理项目合同分册)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