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青岛融海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海资产管理公司”)的通知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融海资产管理公司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现将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冻结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起始日 | 到期日 | 冻结申请人 | 原因 |
融海资产管理公司 | 否 | 11,172,902 | 62.07 | 3.43 | 否 | 2024年 7月24日 | 2027年 7月23日 |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债务纠纷 |
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股) | 累计被标记数量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融海资产管理公司 | 18,000,000 | 5.52 | 11,172,902 | 0 | 62.07 | 3.43 |
长沙盈海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889,700 | 1.50 | 0 | 0 | 0 | 0 |
合计 | 22,889,700 | 7.02 | 11,172,902 | 0 | 48.81 | 3.43 |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融海资产管理公司与长沙盈海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889,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02%,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目前,融海资产管理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48.81%。
2、融海资产管理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其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融海资产管理公司正在积极争取早日妥善解决上述股份解除冻结的相关手续。
3、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