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届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于2024年7月25日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转,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投票,会议选举曾茂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曾茂女士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一致。第四届监事会组成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26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
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曾茂:女,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法学专业。2007年10月至2008年7月,任佛山市金冠涂料有限公司法务专员;2009年5月至2015年6月,历任广东三和管桩有限公司法务专员、法务副主任、总经理办公室法务部法务副主任;2015年7月至2022年1月,历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法务部法务主任、人力资源部人事主任、人力资源部副经理。2022年2月至今,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部门负责人)。
截至目前,曾茂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曾茂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3)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曾茂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查询核实,曾茂女士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