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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泓新科: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2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部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泓新科”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联泓新科本次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90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736万股,募集资金人民币168,874.5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874.5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61,000.00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2月1日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入的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投资规模拟使用募集资金规模
110万吨/年副产碳四碳五综合利用及烯烃分离系统配套技术改造项目34,404.5034,404.50
2EVA装置管式尾技术升级改造项目25,451.6625,451.66
36.5万吨/年特种精细化学品项目32,910.1832,910.18
4补充流动资金/68,233.66
合计92,766.34161,000.00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投资新建10万吨/年锂电材料-碳酸酯联合装置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变更原募投项目“6.5万吨/年特种精细化学品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将剩余募集资金32,564.97万元及利息变更用于投资新建“10万吨/年锂电材料-碳酸酯联合装置项目”。

3、募集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实际投入金额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110万吨/年副产碳四碳五综合利用及烯烃分离系统配套技术改造项目34,404.5034,404.5032,314.702,089.80
2EVA装置管式尾技术升级改造项目25,451.6625,451.6621,049.204,402.46
36.5万吨/年特种精细化学品项目32,910.18345.21345.21-
410万吨/年锂电材料-碳酸酯联合装置项目-32,564.9733,495.73-
5补充流动资金68,233.6668,233.6668,233.66-
合计161,000.00161,000.00155,438.506,492.26

注:“10万吨/年锂电材料-碳酸酯联合装置项目”实际投入金额含利息/理财收益930.76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上述项目均已完成或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结项。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配置资源,加强对募投项目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共节余募集资金6,492.26万元,期间理财收益、利息收入余额1,680.28万元,前述两项金额合计8,172.54万元。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8,172.54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金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在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公司将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五、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合理决策,不会对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7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7月26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合理决策,不会对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和《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贾义真幸 科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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