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4-061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实际履行担保总额为163,913.4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7.07%,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确保控股子公司江苏科耐特电缆附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耐特”)、控股孙公司江苏中超航宇精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精铸”)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稳健发展,2024年7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投票结果为全票通过,同意公司对科耐特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同意公司对江苏精铸向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金融”)申请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
公司在上述额度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万元) | 经营范围 | 住所 | 股权结构 | 成立时间 |
江苏科耐特电缆附件科技有限公司 | 沈静 | 8,000 |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电缆附件、绝缘制品、电工器材、电气机械及器材的制造、销售 | 宜兴市官林镇工业C区 | 公司持有99.16%股权,其他自然人持有0.84%股权 | 2011年5月12日 |
江苏中超航宇精铸有限公司 | 刘广忠 | 10,000 | 铸造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铸件、钢结构件的制造、加工;金属材料的销售;机械零配件、电动工具零部件、管道阀件、建筑五金构件的制造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宜兴市徐舍镇工业集中区 | 上海中超航宇精铸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江苏精铸100%股权;公司持有上海中超航宇精铸科技有限公司61%股权 | 2017年1月20日 |
2、关联关系:上述被担保人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3、经查询,上述被担保对象最新信用等级良好,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被担保人财务数据: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3年1-12月(经审计) | 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2024年1-3月(未经审计) | |||||||||
公司名称 | 总资产 | 总负债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总资产 | 总负债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科耐特 | 15,682.48 | 4,292.87 | 11,389.62 | 2,697.16 | -107.99 | -74.12 | 15,643.16 | 4,054.53 | 11,588.63 | 1,153.92 | 145.45 | 162.74 |
江苏精铸 | 12,767.06 | 3,762.37 | 9,004.70 | 1,101.05 | -479.06 | -496.85 | 13,711.36 | 4,591.13 | 9,120.23 | 599.26 | 47.95 | 51.33 |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对科耐特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50.00万元;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孙公司江苏精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对江苏精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95.00万元。本次新增担保额度2,000.00万元,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86%。
其他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3月30日披露的《关于对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2024年6月14日披露的《关于对控股孙公司江苏精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科耐特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750万元;公司对江苏精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公司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需由本公司及被担保的公司与上海银行、苏州金融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将严格审批担保合同,控制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目的是为支持其经营发展,被担保公司资产优良,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对其经营活动具有完全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的范围内,此担保有利于被担保公司提高资金周转效率,进而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状况,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
上述担保具体发生的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经董事会审核,同意上述对外担保额度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244,822.90万元,占2023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48.24%,实际履行担保总额为 163,913.43万元;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182,198.90万元,占2023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10.32%,实际履行担保总额为132,445.56万元,占2023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80.2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