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质押的公告
一、股权质押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北京基联启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质押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2.86%。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4,00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24年7月25日起至2026年7月24日止。质押股份主要用于出质人归还北京华夏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质押权人为北京中海典当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二)本次股权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所涉及的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包括本次质押股份在内,如果全部在质股份被行权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股权质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等产生影响。
二、股权质押所涉股东情况
(一)质押具体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北京基联启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是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9,432,000、6.74%
股份限售情况:4,951,800、3.54%累计质押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8,700,000、6.22%曾经股权质押情况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质押情况
2021年6月30日,北京基联启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4,700,000股质押给北京星宇新材科技有限公司,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36%,用途为出质人借款,原合同约定到期日为2022年6月29日,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向后顺延。
实际控制人持有及控制的股份合计7,591.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24%。本次质押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及控制的股份累计质押3,480万股,占公司股本的24.86%。公司实际控制人资信状况良好,可通过自有资金、投资分红、金融机构借款等方式偿还股票质押借款,具备足够的资金偿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即使上述股权质押全部出现强制执行风险,实际控制人仍持有及控制公司总股本
29.37%的股权,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权质押预计对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目录
实际控制人持有及控制的股份合计7,591.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24%。本次质押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及控制的股份累计质押3,480万股,占公司股本的24.86%。公司实际控制人资信状况良好,可通过自有资金、投资分红、金融机构借款等方式偿还股票质押借款,具备足够的资金偿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即使上述股权质押全部出现强制执行风险,实际控制人仍持有及控制公司总股本
29.37%的股权,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权质押预计对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一)《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