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16日以书面文件、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7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殷世华先生主持,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做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定期报告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人员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定价原则公允、合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回避表决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殷世华先生、姜林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谨慎性原则,本议案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