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7月25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于2024年7月18日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并作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审计机构。
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表决《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张斌、张新丽对议案回避表决,因表决
人数未超过半数,未形成相关决议。公司《关于与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
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