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导致股东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山东矿机”或“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称“本次发行”)。
2、本次发行的对象为赵华涛,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笃学之子。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前,赵笃学直接持有公司20.79%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的对象为赵华涛,系赵笃学之子、一致行动人,本次发行完成后,按照发行数量上限162,162,162股计算,赵笃学、赵华涛二人合计持有公司532,795,08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7.39%,公司将由赵笃学、赵华涛父子二人共同控制。
4、本次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本次发行方案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赵笃学。
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赵华涛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赵笃学直接持有公司370,632,922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20.79%。
以发行上限162,162,162股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数量将由1,782,793,836股变更为1,944,955,998股,赵笃学和赵华涛父子二人分别持有发行人19.06%和8.34%股份,合计持有27.39%股份,赵笃学仍为公司实际控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发行有助于进一步巩固公司控制权的稳定,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认购对象与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 | 认购股份数量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
赵笃学 | 370,632,922 | 20.79% | - | 赵笃学 | 370,632,922 | 19.06% |
赵华涛 | - | - | 162,162,162 | 赵华涛 | 162,162,162 | 8.34% |
合计 | 370,632,922 | 20.79% | 162,162,162 | 合计 | 532,795,084 | 27.39% |
本次权益变动前,赵华涛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赵笃学直接持有上市公司370,632,9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79%,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赵笃学。此外,赵华涛通过参与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合计持有上市公司3,150,09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1767%。本次权益变动后,赵华涛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162,162,162股股份,赵笃学和赵华涛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分别为19.06%和8.34%,合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7.39%,上市公司将由赵笃学、赵华涛共同控制。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赵华涛及一致行动人赵笃学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发布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