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
上市公司名称: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美格智能股票代码:002881
信息披露义务人:黄卫东法定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下降
签署日期: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美格智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美格智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第一节 释义
公司/上市公司/美格智能 | 指 |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黄卫东 |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下降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注: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公司股本总数为261,801,844股,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237,444股,本公告计算相关股份比例时,总股本为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以股本261,564,400股进行计算。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黄卫东性别: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350***********103X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是否取得境外永久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及涉及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之情形,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因公司股权激励期权自主行权及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将继续遵守在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日的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在符合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化,达到信息披露义务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3,000,000股,占截至2024年5月6日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股数量后总股本258,001,100股,比例为5.04%。
自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7月24日,公司由于股权激励期权自主行权及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股数量后的总股本数量增加至261,564,400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仍为13,000,000股,占截至2024年7月24日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股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为4.97%。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黄卫东 | 合计持有股份 | 13,000,000 | 5.04 | 13,000,000 | 4.97 |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3,000,000 | 5.04 | 13,000,000 | 4.9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因公司股权激励期权自主行权及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减少。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3,000,000股,占截至2024年5月6日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股数量后总股本258,001,100股,比例为5.04%。
自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7月24日,公司由于股权激励期权自主行权及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股数量后的总股本数量增加至261,564,400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仍为13,000,000股,
占截至2024年7月24日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股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为4.97%,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标的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或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公司5%以上股东。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王成先生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兆格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于2024年5月6日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了《关于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协议转让协议》,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将持有的13,000,000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以19.96元/股的价格转让给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转让总价款共计人民币259,480,000元。其中王成向信息披露义务人转让12,600,640股,上海兆格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向信息披露义务人转让399,360股。该次协议转让已于2024年6月11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并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黄卫东2024年7月24日
(本页无正文,为《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黄卫东2024年7月24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广东省深圳市 |
股票简称 | 美格智能 | 股票代码 | 00288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黄卫东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广东省深圳市******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因公司股权激励期权自主行权及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减少)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 13,000,000股 持股比例: 5.04%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 13,000,000股 变动比例: 4.97%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及方式 | 时间:2024年7月24日 方式:因公司股权激励期权自主行权及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减少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 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否 ? 不适用 ?? |
(本页无正文,为《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黄卫东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