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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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7月18日以书面、通讯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7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旺成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则、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胡旺成先生、戴安娜女士符合相关法律、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规定等对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并就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事项予以逐项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提名胡旺成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戴安娜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由于公司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事项,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相应变更。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办理情况,监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