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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奥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25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奥股份”),本次担保不存在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罗美威奥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美威奥”)以其名下座落于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双埠社区的房产(权利证书编号:青房地权市字第201390832)作抵押,为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1,250万元的担保责任。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已实际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8,575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资金运用的灵活性,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根据公司资金安排,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申请授信业务,罗美威奥以其名下座落于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双埠社区的房产(权利证书编号:青房地权市字第201390832)作抵押,为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1,250万元的担保责任。罗美威奥于近日已与交通银行签署了《抵押合同》。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债务融资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提供担保及接受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及金额均在公司已履行审批程序的融资额度及接受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批程序,且已通过罗美威奥内部的审批程序。

(三)担保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8,575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注册地址为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兴海支路 3 号,法定代表人为孙汉本先生。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研发、加工、制造、销售:轨道交通装备、机电产品、模具;批发、零售:办公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轨道交通装备、机电产品和模具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厂房租赁;货物与技术进出口。截止到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9,288.6 万元。

截至 2024年 3月 31 日,公司的总资产为 3,581,266,179.77元,股东权益为 2,183,710,260.91元,负债总额为1,397,555,918.86 元;2024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181,021,612.22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356,560.46元。(该数据为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单体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抵押人:青岛罗美威奥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

被担保人: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最高额抵押,不超过人民币41,250万元

担保范围:全部主合同(抵押权人和被担保人签订的全部授信业务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担保期间: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抵押权人垫付款项日期:下同)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抵押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抵押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是否有提供反担保: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罗美威奥以其名下房产作抵押,为公司在银行申请的授信业务提供担保,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资金运用的灵活性,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公司资信状况、偿债能力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特此公告。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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