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以通讯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送达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7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涂水强先生召集,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章程备案登记等事项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和《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7月修订)。
特此公告。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