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于2024年7月15日以电话、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7月22日以现场与视频参会同时进行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会议由董事长张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王昌明同志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因公司原董事会秘书崔军同志已辞职,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信息披露等工作的开展,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遴选及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昌明同志为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