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年度第一期)
二〇二四年七月
重要声明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之可转债受托管理协议》《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作为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丹科技”、“公司”或“发行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以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等为信息来源编制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金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未经国金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4月2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85号)的决定,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7,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00,0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89,608,838.63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8月2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金丹转债”,债券代码“123204”。
二、“金丹转债”的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金丹转债
2、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3204
3、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70,000.00万元(700万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70,000.00万元(700万张)
5、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3年8月2日
7、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起止时间:2023年7月13日至2029年7月12日
8、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起止时间:2024年1月19日至2029年7月12日
三、本期债券重大事项
发行人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当前“年产7.5万吨聚乳酸生物降解新材料项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对该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一)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金丹科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
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
1 | 年产7.5万吨聚乳酸生物降解新材料项目 | 88,212.18 | 55,000.00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15,000.00 | 15,000.00 |
- | 合计 | 103,212.18 | 70,000.00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本次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累计投资金额 | 募集资金投资进度 |
1 | 年产7.5万吨聚乳酸生物降解新材料项目 | 88,212.18 | 55,000.00 | 13,459.76 | 24.47%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15,000.00 | 13,960.88 | 14,105.96 | 101.04% |
- | 合计 | 103,212.18 | 68,960.88 | 27,565.73 |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发行人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
1 | 年产7.5万吨聚乳酸生物降解新材料项目 | 2024年8月 | 2025年8月 |
受外部环境影响,募投项目主要进口设备前期的采购进程晚于预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因而本项目整体实施进度不及预期,无法在原定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发行人根据募投项目当前的实际建设进度及业务开展情况,并从公司长远规划等角度考虑,经审慎研究,在保持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拟将募投项目延期至2025年8月。
四、上述事项对发行人影响分析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系发行人根据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及项目实施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投资进度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和实施主体,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本次调整将有利于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国金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国金证券将持续跟踪金丹科技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情况,督促金丹科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第一期)》之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朱垚鹏 解 明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