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8 股票简称:东安动力 编号:临2024-044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7月19日,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第九届董事候选人全部当选,与工会推荐的职工董事构成新一届董事会。经全体董事一致豁免会议通知时限,公司九届一次董事会于2024年7月19日15:00时在东安动力新基地304会议室以“现场+视频”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1名监事及7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笠宝先生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陈笠宝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由陈笠宝董事长、靳松董事、王国强董事、史景明独立董事、WEI CAI(蔡蔚) 独立董事组成,其中,陈笠宝为主任。
审计委员会:由韩东平独立董事、史景明独立董事、于显彪董事组成,其中,韩东平为主任。
提名委员会:由WEI CAI(蔡蔚)独立董事、韩东平独立董事、宫永明董事组成,其中,WEI CAI(蔡蔚)为主任。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史景明独立董事、WEI CAI(蔡蔚)独立董事、刘旭东董事组成,其中史景明为主任。
上述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聘任靳松先生担任新一届公司总经理,任期与九届董事会一致。
董事会前,提名委员会已对靳松先生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聘任宫永明先生、刘波先生、王福伟先生、赵兴天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九届董事会一致。
董事会前,提名委员会已对宫永明先生、刘波先生、王福伟先生、赵兴天先生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董事会聘任王向坤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履行财务总监职责,任期与九届董事会一致。
董事会前,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已分别对王向坤先生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董事会聘任王江华先生担任新一届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九届董事会
一致。
董事会前,提名委员会已对王江华先生任职资格进行了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聘任岳东超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九届董事会一致。
董事会前,提名委员会已对岳东超女士任职资格进行了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附件:简历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0日
附件:简历
1、靳 松先生:1974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制造工程部机加厂副厂长、生产管理部部长助理、机加厂厂长兼党支部书记、市场销售部部长兼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党委委员,董事、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现任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靳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7,000股,为股权激励计划所得。除上述情形之外,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宫永明先生:1970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政工师。2000年以来,历任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质量保障部室主任、综合管理部部长助理、纪委办公室主任、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工会办公室主任,企业文化部(党群工作部)副部长、部长、工会副主席,哈尔滨哈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现任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宫永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2,400股,为股权激励计划所得。除上述情形之外,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刘波先生:1973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
程师。历任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技术部总体科副科长、科长,质量部器材检验科科长,综合管理部副部长,党政办公室主任,销售部部长,市场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现任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2,400股,为股权激励计划所得。除上述情形之外,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4、王福伟先生:1971 年 5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4车间生产副主任,201车间主任、党支部书记,制造工程部副部长,变速器公司副总经理兼204车间主任、党支部书记,质量保证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现任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福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2,400股,为股权激励计划所得。除上述情形之外,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5、赵兴天先生:1975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哈尔滨哈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发动机研发中心发动机总体室副主任、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发动机部总体室主任,市场部项目经理(兼任)、副部长、部长,研发中心主任,总经理助理兼增程动力系统研究院院长、项目管理中心主任,现任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赵兴天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0,600股,为股权激励计划所得。除上述情形之外,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6、王向坤先生:1983年6月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历任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汽车金融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王向坤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7、王江华先生:1972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历任哈尔滨东安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统计员,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市场调研员、资产经营部计划员,证券部证券事务科副科长、科长、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王江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8,300股,其中76300股为股权激励计划所得,2000股为二级市场购买。除上述情形之外,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8、岳东超女士:1981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
济师。2004年加入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现任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部长助理兼证券事务代表。
岳东超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