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1 | 证券简称:*ST贤丰 | 公告编号:2024-093 |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应注销股份、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应注销的101,720,721股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公司股份总数、注册资本将减少101,720,721元,并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4日、2024年7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应注销股份、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应注销股份、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应注销的101,720,721股股份后,公司总股本(股份总数)从113,465.6519万股变更为103,293.5798万股,公司注册资本从人民币113,465.6519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03,293.5798万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箱、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公司通讯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东莞大道428号凯旋大厦(9号商业办公楼)1单元办公5002
2、现场申报登记地点及时间:证券事务部,工作日时间:9:30-17:30
3、申报时间:2024年7月20日至2024年9月2日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丹妮、温秋萍
联系电话:0769-22088897
联系传真:0769-22088870
联系邮箱:stock@sz002141.com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上述信函发出后请与公司联系人电话确认。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