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4-056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苏州禾望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禾望”或“债务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苏州禾望担保人民币15,000万元。不包含本次担保金额公司已实际为苏州禾望提供担保人民币54,718.24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28,155.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9.50%,其中已签署担保协议的金额为320,855.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1.47%。公司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564,155.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3.25%,其中已签署担保协议的金额为258,855.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5.73%。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4年7月18日,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苏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禾望同宁波银行苏州分行签订的一系列授信业务合同(下称“主合同”)提供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禾望向宁波银行苏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最高限额15,000万元整,用于办理开立国内保函和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业务发生期间自2024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13日止,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8日及2024年5月14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3)。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87,300万元的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385,300万元的担保总额度,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2,000万元的担保总额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苏州禾望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为69,718.2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7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可用担保额度为305,300万元,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可用担保额度为2,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苏州禾望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 苏州禾望电气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吴淞江科技产业园淞葭路555号 |
法定代表人 | 肖安波 |
注册资本 | 23,000万元 |
经营范围 | 研发、生产、销售:电气设备及配件、风能设备、光伏设备、电子元器件、电源设备、智能控制设备、工业自动化设备,并提供上述设备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的研发、销售,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与公司关系 | 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科目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46,816.00 | 147,197.10 |
负债总额 | 117,331.95 | 118,131.18 |
净资产 | 29,484.05 | 29,065.92 |
2023年度(经审计) | 2024年3月(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128,485.77 | 15,258.06 |
净利润 | 966.79 | -476.31 |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5、担保金额:人民币15,000万元整
6、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因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增加而实际超出债权最高本金限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债权最高本金限额的部分,保证人也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28,155.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9.50%,其中已签署担保协议的金额为320,855.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1.47%。对全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616,155.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6.45%,其中已签署担保协议的金额为308,855.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78.42%。对参股公司深圳市万禾天诺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关联担保1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5%。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