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情况
2023年8月29日和2023年9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的公司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股(含)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公司总股本59,428,464股,扣除公司已回购365,474股股份,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59,062,990股。公司本次转增26,578,34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86,006,810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5,942.8464万元增加至8,600.6810万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上述注册资本变更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公
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942.8464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600.6810万元。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942.8464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5,942.8464万股,其他种类股零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8,600.681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8,600.6810万股,其他种类股零股。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同时,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具体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