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确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7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现有7名董事,参与此次会议表决的董事7名,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参与设立生物医药母基金的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子公司苏州高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不超过5.84亿元、苏州医疗器械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不超过1.17亿元,与公司控股股东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共同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江苏省生物医药(苏州)产业专项母基金。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本次投资的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参与设立生物医药母基金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8月5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2)。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