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发行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及2022年3月21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及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中期票据。相关内容详见刊登于2022年3月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注册及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2022年8月2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签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2〕MTN682号、中市协注〔2022〕MTN683号和中市协注〔2022〕MTN684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额合计3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2年8月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公司2024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已于近日成功发行,现将发行情况公告如下:
名称 |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四期 | 简称 | 24珠海港股MTN004 |
中期票据 | |||
代码 | 102483056 | 期限 | 5年 |
起息日 | 2024年7月17日 | 兑付日 | 2029年7月17日 |
计划发行总额 | 4亿元 | 实际发行总额 | 4亿元 |
发行利率 | 2.31% | 发行价格 | 100.00元/百元 |
簿记管理人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主承销商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联席主承销商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情况的有关文件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网(www.shclearing.com.cn)公告。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途径核查,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