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98 证券简称:东利机械 公告编号:2024-056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7月17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2024年7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7日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五)会议主持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征主持召开。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1人,代表股份85,174,9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4,353,400股的59.004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7,614,9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4,353,400股的53.767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56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4,353,400股的5.237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9人,代表股份20,02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4,353,400股的13.872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2,46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4,353,400股的8.635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7,56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4,353,400股的5.2371%。
(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受其他独立董事委托,独立董事俞波先生作为征集人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征集时间为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6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在上述征集时间内,征集人未收到股东的表决权委托。
(三)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1,836,3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03%;反对31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97%;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56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76%;反对31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2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且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股份3,026,70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1,836,3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03%;反对31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9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56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76%;反对31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2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且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股份3,026,70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1,836,3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03%;反对31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9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56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76%;反对31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2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且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股份3,026,70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张小龙、何洋洋
(三)结论性意见: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