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8 证券简称:宁波精达 公告编号:2024-023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7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首次授予部分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25,200股。
鉴于公司已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9元(含税)。公司已于2024年5月31日实施完成权益分派。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3.16元/股。同时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1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应为3.16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1票。董事李永坚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特此公告。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