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02 证券简称:万达轴承 公告编号:2024-044
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7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7月2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赵小林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3.回避表决情况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由董事会决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的审计费用。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因此公司拟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因此公司拟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因此公司拟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因此公司拟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8)。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截至2024年7月1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为0.00元;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为人民币6,222,361.68元(不含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意见: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为增加公司收益,充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确保满足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等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监事会意见:公司能够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本金安全的产品可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因公司2024年5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现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公告编号:2024-053)。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因公司2024年5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现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告编号:
2024-05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因公司2024年5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现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告编号:
2024-059)。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