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7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2023年8月4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以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2023年8月4日至2024年8月3日。
鉴于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为确保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有效性和顺利推进,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决定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8月3日。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的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