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丰光电”)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7月15日上午11:30以现场结合网络线上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龚伟斌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集、召开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相关人员,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代表公司就上述章程修订事宜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
《公司章程》及修订对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股东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修订后的《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修订后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8月1日(星期四)下午2点在公司16楼会议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融汇路与同观路交汇处瑞丰光电大厦1栋16F),以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