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2 证券简称:中化岩土 公告编号:2024-051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2024年7月15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大兴区科苑路13号院1号楼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明俊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816,209,2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1914%。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747,281,2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375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68,927,9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64%。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人,代表股份22,366,9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84%。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6,063,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9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人,代表股份6,303,7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90%。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刘明俊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812,003,1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484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0,660,9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2.3725%。
1.02 选举邓明长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811,782,8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45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0,440,6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1.3875%。
1.03 选举连文致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811,782,9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45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0,440,7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1.3880%。
1.04 选举肖兵兵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79,546,7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74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422,6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9.7730%。
1.05 选举宋伟民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812,941,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59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1,599,2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6.5675%。
1.06 选举刘忠池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778,667,4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5.4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0,396,4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1.1899%。
1.07 选举王浩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780,362,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5.60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073,2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71.8613%。
刘明俊先生、邓明长先生、连文致先生、宋伟民先生、刘忠池先生、王浩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庄卫林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813,772,7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7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0,430,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1.3422%。
2.02 选举李慧聪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817,002,7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9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0,660,4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2.3705%。
2.03 选举胡靖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812,272,7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51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0,430,4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1.3422%。
庄卫林先生、李慧聪女士、胡靖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杨勇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814,272,7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76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0,430,4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1.3422%。
3.02 选举刘莹泽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814,502,7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79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0,660,4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2.3705%。
杨勇先生、刘莹泽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10,950,7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57%;反对5,258,4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10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4900%;反对5,258,4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1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徐伟民律师、章佳平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07月15日